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新乐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 政策文件
> 规范性文件
新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开发区管委会: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新发展理念引领高质量发展,以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和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宗旨,市政府对以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评估清理。具体情况如下:
未发现不利于优化营商环境、妨碍市场公平竞争、束缚民营企业发展、与外商投资法及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不相符的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未发现需要清理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新乐市人民政府
2022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