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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新乐市2022年农村国土绿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新乐市2022年农村国土绿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长寿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新乐市2022年农村国土绿化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新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29日
新乐市2022年农村国土绿化工作
实施方案
为做好全市农村国土绿化工作,高质量完成年度营造林任务,努力提高我市生态建设水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科学绿化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19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科学绿化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字〔2021〕89号),按照我市“三统筹三扩大四创建”活动安排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弘扬塞罕坝精神,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国土绿化工作安排部署,以实施创建森林城市、森林乡村、美丽乡村为抓手,以国家、省级林业项目为支撑,加强规划引领,优化资源配置,强化质量监管,完善政策机制,全面落实林长制,科学开展国土绿化行动。坚持适地适树,科学绿化,构筑层次结构合理、综合效益突出的林业发展新格局,进一步推动我市林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为建设经济强市、美丽新乐作出新贡献。
二、任务目标和重点工程
(一)任务目标。今年,全市计划安排营造林绿化任务0.5万亩(人工造林0.3万亩,森林抚育0.2万亩(具体任务见附表))。持续开展创建省级森林城市,争取创建省级森林乡村1个,完善提升建设森林城市示范园2个。
(二)重点工程。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重点抓好平原绿化、森林抚育等林业生态工程,继续做好道路、河流、村庄绿化,做到三季有花、四季有绿。春季完成人工造林年度任务的70%以上,森林抚育完成年度任务的60%以上,秋冬季完成剩余任务。
1.平原绿化工程。安排造林任务0.1万亩。涉及12个乡镇(街道)。一是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以田间路为框架,以一路一行树为最低标准,科学营造农田防护林,主要栽植杨树、白蜡等高大生态林品种。创建省级森林乡村的村庄,田间路林网不能残缺;二是结合国土利用规划,对耕地以外的严重沙化区域、工矿废弃地、未利用地、坟地等区域,以植树绿化与发展林业产业相结合,主要栽植苹果、桃、杨树等特色经济林品种和速生丰产林树种;三是对进村道路规定区域的两侧以及坑塘、沟渠周围,以绿化美化为目标,主要栽植白蜡、栾树、金叶榆、金叶槐、海棠、紫薇等品种,增加农村绿量,改善生态环境。
2.森林抚育工程。安排任务0.2万亩。坚持因地制宜施策、量质并重的可持续经营原则。对幼林地(林龄3年内)通过实施浇水、施肥、修枝、除草、病虫害防治等抚育措施,开展肥水综合管理,加强抚育经营,提高成活率和成林率。不断优化森林结构和稳定性,不断提高森林生态系统质量。
3.村庄绿化工程。安排任务0.2万亩(植树7万株)根据河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科学推进村庄绿化工作的通知》(冀林草发〔2021〕25号),结合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和乡村振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以“四旁”植树、街道绿化、庭院绿化、空心村绿化、环村林建设为重点。充分利用荒地、荒废地、边角地等开展乡村公园和公共绿地建设。主要栽植白蜡、栾树、国槐、法桐、海棠、金叶榆(槐)樱花等生态观赏品种。营造“环村林”、“街边林”和绿美廊道,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
2021年及以前获得美丽乡村称号的27个村庄,要对村庄绿化进行巩固提升,确保创建成果。计划2022年创建美丽乡村的村庄,要利用春季植树时节,高标准完成村庄绿化。
4.创建森林乡村。力争创建成1个省级森林乡村。各乡镇(街道)要按照河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省级森林乡村评价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冀林草发〔2021〕9号)文件精神,筛选一个绿化基础好、提升空间大的村庄,逐条对照评价指标,抓紧春季有利时机,在原有绿化基础上,改造提升、增林扩绿,接受石家庄市林业局初选。
5.森林城市示范园建设。我市赤支桃花源和冠丰农业示范园(陆桥)已经由石家庄市林业局备案,成为森林城市示范园。今年的主要工作是提升建设,通过补植、抚育、修复、增添配套设施等方式,提高示范园质量。
6.全民义务植树活动。以“3.12”植树节为契机,认真组织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充分发挥引领示范效应。一是3月12日,市四大领导班子、市直机关单位参加义务植树现场活动,二是各乡镇(街道)组织乡村干部、群众按照造林绿化、抚育管护、自然保护、认种认养、设施修建、捐资捐物、志愿服务、参加劳动等八种尽责方式,参见义务植树活动,提高适龄人口尽责率。
三、技术要求
(一)树种选择。按照适地适树的原则,突出适合当地立地条件和群众种植意愿的树种。其中:生态林乔木树种可选择杨树、国槐、刺槐、柳树、法桐、白腊等,生态林灌木树种可选择金叶榆、紫叶李、紫荆、海棠等;经济林树种可选择苹果、梨、桃、石榴、枣等(葡萄除外)。高压线下、地下线缆、燃气管道附近,提前与主管部门联系,按照电力、通讯、燃气等部门线路设施运行安全要求,种植户可选择栽植低矮灌木树种,并留出足够的安全距离,否则按相关法律法规清理,并取消造林补贴。
(二)苗木标准。选用品种纯正、生长健壮、枝芽充实、根系发达、无检疫对象和机械损伤的优质壮苗。生态林乔木树种胸径应达到2.5公分以上,生态林灌木树种地径应达到2公分以上,经济林苗木规格要求2年生嫁接苗(一级苗);村庄绿化选用乔木树种胸径应达到3公分以上,灌木树种冠幅应达到50公分以上。要达到要尽量选用本地苗,就近起苗调运原则。
(三)小班面积。平原绿化工程要求相对连片达1亩以上,村庄绿化工程按照实际栽植株数折算面积。
(四)造林密度。平原绿化工程乔木每亩不低于55株,生态林灌木每亩不低于220株;经济林每亩不低于45株,村庄绿化工程按照河北省林业和草原局冀林草发〔2021〕25号文执行。
(五)栽植要求。主要采取穴状整地,乔木树种按株行距打坑标准60 cm×60 cm×60cm。灌木栽植按相关技术标准种植。
(六)栽后管护。要坚持造管并重,加强栽后管护,做好浇水、刷白、定干、培土等管护措施,确保造林成活率85%以上。
四、资金安排
(一)资金概算。2022年平原绿化新造林0.1万亩,需补助资金约170万元。村庄绿化0.2万亩,需补助资金200万元。
(二)补助标准和来源
1.平原绿化工程。我市财政一次性给予造林补助每亩500元,并每亩每年给予占地补助1200元,连补三年。
2.村庄绿化工程。我市财政一次性给予苗木补助每亩500元,并每亩每年给予管护补助500元,连补三年。
以上绿化工程补助资金,我市按照先建后补的原则,造林结束经第三方验收后,按合格面积由市财政拨付。
3.森林抚育资金由林木所有者自筹。
五、进度安排
3月10日前各乡镇、相关单位完成地块、苗木准备等前期准备工作。
3月12日后全面开始栽植工作。
4月10日前,完成年度造林绿化任务。
5月-11月,加强林木管护,做好森林抚育工作。
12月10日前全部完成。
六、责任分工
(一)将造林绿化工作完成情况列入对各乡镇(街道)领导班子年度考核主要内容。市重点工作大督查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造林绿化的督导检查工作。
(二)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各项绿化工作的技术指导、监督检查栽植质量,建立、完善绿化档案。
(三)市财政局负责项目补助资金的筹备、监管等工作。
(四)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县级以上道路两侧路树的栽植、管护工作。
(五)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开展城市绿化工作。
(六)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美丽乡村的绿化工作。
(七)宣传部、电视台负责造林绿化的宣传工作。
(八)各乡镇(街道)负责平原绿化、森林抚育、村庄绿化等各项绿化工作的落实,并协助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财政局对新造林进行登记造册、检查验收、占地补贴发放等工作。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2022年农村国土绿化工作顺利进行,成立由市长任组长,主管副市长任副组长的绿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主任由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丁建宾担任,负责农村国土绿化的协调、指导工作。
(二)严格落实责任。国土绿化作为年度重要考核指标,各乡镇(街道)要把营造林绿化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党政一把手亲自研究、亲自部署,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强力推进,对各自造林绿化任务进行再分解、再细化,做到每项工作都有人管、有人抓。同时,要强化督导检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市政府督查室成立联合督导组,对乡镇(街道)造林绿化进行巡回督导检查,深入一线、到乡进村,及时掌握造林进展和造林质量,实行定期通报制度。市委、市政府将对造林绿化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对领导不重视、进度缓慢、措施不力的通报批评,特别是对出现虚报瞒报、数据不实等问题,严肃进行问责。
(三)广泛宣传发动。以“3.12”植树节为契机,认真组织做好义务植树活动,充分发挥全民绿化示范引领效应。一是3月12日,组织市四大班子领导、市四大办公室机关、市直各部门等参加义务植树活动。同时要加大媒体宣传力度,市新闻媒体要在黄金时间、新乐发布开辟专栏对全市造林绿化工作进行集中宣传报道,特别是对造林绿化好的经验、先进典型、进展情况等进行宣传报道,在全市上下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吸引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造林绿化,迅速掀起全市造林绿化高潮。
(四)精心组织施工。各乡镇(街道)要根据营造林绿化任务,制定科学的规划设计方案,做好组织发动、资金筹措,落实造林地块和苗木准备等工作。按照时间节点推进春季、秋冬季造林绿化工作,要制定详细的作业设计严格按设计施工、按标准验收。要落实乡、村、造林主体三级责任制,严把整地质量关、苗木质量关,落实后期管护机制,从整地挖坑、苗木标准、浇水栽植到栽植后的抚育管理等各个环节严格质量标准,确保造林质量,提高造林成效,避免重栽轻管,浪费财政资金。
(五)创新造林机制。一是坚持统一规划,分类施策,市场化运作,社会投资的方式,积极开拓工作思路,不断创新体制机制。二是积极鼓励、支持造林个体、集体、农民合作组织、社会企业等发展林果产业和商品林,引导造林绿化向规模化种植、集约化发展,形成规模效益。三是探索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广泛采用市场化、公司化、专业化运作模式,加快培育壮大一批龙头企业、专业公司、合作社、家庭林场等造林主体参与造林管护工作。
附件:1.新乐市2021年造林绿化工作领导小组
2.新乐市2021年国土绿化任务分解表
附件1
新乐市2022年造林绿化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宫世友 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副 组 长:张会斌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康 勇 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王旭峰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姚红强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丁建宾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李耀伟 市财政局局长
韩英辉 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
房庆辉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赵洪波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潘雪峰 市电视台台长
盖志平 国网新乐市供电公司经理
李彦君 新乐市中燃翔科经理
各乡镇长、街道办主任
附件2
新乐市2022年国土绿化任务分解表
乡镇
|
任务合计(亩)
|
平原
绿化(亩)
|
森林
抚育(亩)
|
村庄绿化(万株)
|
||
小计
|
其中:
美丽
乡村
|
折合
面积
(亩)
|
||||
长寿街道
|
557
|
120
|
300
|
0.48
|
0.15
|
137
|
承安镇
|
793
|
130
|
300
|
1.27
|
0.3
|
363
|
邯邰镇
|
667
|
130
|
300
|
0.83
|
0.3
|
237
|
马头铺镇
|
397
|
60
|
100
|
0.83
|
0.3
|
237
|
杜固镇
|
544
|
70
|
300
|
0.61
|
0.2
|
174
|
东王镇
|
296
|
70
|
100
|
0.44
|
0.1
|
126
|
化皮镇
|
313
|
50
|
100
|
0.57
|
0.2
|
163
|
大岳镇
|
360
|
160
|
100
|
0.35
|
0.15
|
100
|
正莫镇
|
213
|
50
|
100
|
0.22
|
0.1
|
63
|
协神乡
|
387
|
50
|
100
|
0.83
|
0.1
|
237
|
彭家庄乡
|
260
|
60
|
100
|
0.35
|
0.3
|
100
|
木村乡
|
213
|
50
|
100
|
0.22
|
0.1
|
63
|
合计
|
5000
|
1000
|
2000
|
7
|
2.3
|
2000
|
注:按照《造林技术规程》(GB/T.15776-2016)规定,人工造林是指在无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迹地和林冠下通过人工营建森林的过程,包括低质低效林改造和退化林修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