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适老模式
新乐市人民政府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新乐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重大决策
新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新乐市2022年农村国土绿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31 14:59 来源:政府办 【字体: 打印
各乡镇人民政府、长寿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新乐市2022年农村国土绿化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新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29日
 
 
新乐市2022年农村国土绿化工作
实施方案
 
为做好全市农村国土绿化工作,高质量完成年度营造林任务,努力提高我市生态建设水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科学绿化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19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科学绿化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字〔2021〕89号),按照我市“三统筹三扩大四创建”活动安排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弘扬塞罕坝精神,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国土绿化工作安排部署,以实施创建森林城市、森林乡村、美丽乡村为抓手,以国家、省级林业项目为支撑,加强规划引领,优化资源配置,强化质量监管,完善政策机制,全面落实林长制,科学开展国土绿化行动。坚持适地适树,科学绿化,构筑层次结构合理、综合效益突出的林业发展新格局,进一步推动我市林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为建设经济强市、美丽新乐作出新贡献。
二、任务目标和重点工程
(一)任务目标。今年,全市计划安排营造林绿化任务0.5万亩(人工造林0.3万亩,森林抚育0.2万亩(具体任务见附表))。持续开展创建省级森林城市,争取创建省级森林乡村1个,完善提升建设森林城市示范园2个。
(二)重点工程。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重点抓好平原绿化、森林抚育等林业生态工程,继续做好道路、河流、村庄绿化,做到三季有花、四季有绿。春季完成人工造林年度任务的70%以上,森林抚育完成年度任务的60%以上,秋冬季完成剩余任务。
1.平原绿化工程。安排造林任务0.1万亩。涉及12个乡镇(街道)。一是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以田间路为框架,以一路一行树为最低标准,科学营造农田防护林,主要栽植杨树、白蜡等高大生态林品种。创建省级森林乡村的村庄,田间路林网不能残缺;二是结合国土利用规划,对耕地以外的严重沙化区域、工矿废弃地、未利用地、坟地等区域,以植树绿化与发展林业产业相结合,主要栽植苹果、桃、杨树等特色经济林品种和速生丰产林树种;三是对进村道路规定区域的两侧以及坑塘、沟渠周围,以绿化美化为目标,主要栽植白蜡、栾树、金叶榆、金叶槐、海棠、紫薇等品种,增加农村绿量,改善生态环境。
2.森林抚育工程。安排任务0.2万亩。坚持因地制宜施策、量质并重的可持续经营原则。对幼林地(林龄3年内)通过实施浇水、施肥、修枝、除草、病虫害防治等抚育措施,开展肥水综合管理,加强抚育经营,提高成活率和成林率。不断优化森林结构和稳定性,不断提高森林生态系统质量。
3.村庄绿化工程。安排任务0.2万亩(植树7万株)根据河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科学推进村庄绿化工作的通知》(冀林草发〔2021〕25号),结合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和乡村振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以“四旁”植树、街道绿化、庭院绿化、空心村绿化、环村林建设为重点。充分利用荒地、荒废地、边角地等开展乡村公园和公共绿地建设。主要栽植白蜡、栾树、国槐、法桐、海棠、金叶榆(槐)樱花等生态观赏品种。营造“环村林”、“街边林”和绿美廊道,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
2021年及以前获得美丽乡村称号的27个村庄,要对村庄绿化进行巩固提升,确保创建成果。计划2022年创建美丽乡村的村庄,要利用春季植树时节,高标准完成村庄绿化。
4.创建森林乡村。力争创建成1个省级森林乡村。各乡镇(街道)要按照河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省级森林乡村评价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冀林草发〔2021〕9号)文件精神,筛选一个绿化基础好、提升空间大的村庄,逐条对照评价指标,抓紧春季有利时机,在原有绿化基础上,改造提升、增林扩绿,接受石家庄市林业局初选。
5.森林城市示范园建设。我市赤支桃花源和冠丰农业示范园(陆桥)已经由石家庄市林业局备案,成为森林城市示范园。今年的主要工作是提升建设,通过补植、抚育、修复、增添配套设施等方式,提高示范园质量。
6.全民义务植树活动。以“3.12”植树节为契机,认真组织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充分发挥引领示范效应。一是3月12日,市四大领导班子、市直机关单位参加义务植树现场活动,二是各乡镇(街道)组织乡村干部、群众按照造林绿化、抚育管护、自然保护、认种认养、设施修建、捐资捐物、志愿服务、参加劳动等八种尽责方式,参见义务植树活动,提高适龄人口尽责率。
三、技术要求
(一)树种选择。按照适地适树的原则,突出适合当地立地条件和群众种植意愿的树种。其中:生态林乔木树种可选择杨树、国槐、刺槐、柳树、法桐、白腊等,生态林灌木树种可选择金叶榆、紫叶李、紫荆、海棠等;经济林树种可选择苹果、梨、桃、石榴、枣等(葡萄除外)。高压线下、地下线缆、燃气管道附近,提前与主管部门联系,按照电力、通讯、燃气等部门线路设施运行安全要求,种植户可选择栽植低矮灌木树种,并留出足够的安全距离,否则按相关法律法规清理,并取消造林补贴。
(二)苗木标准。选用品种纯正、生长健壮、枝芽充实、根系发达、无检疫对象和机械损伤的优质壮苗。生态林乔木树种胸径应达到2.5公分以上,生态林灌木树种地径应达到2公分以上,经济林苗木规格要求2年生嫁接苗(一级苗);村庄绿化选用乔木树种胸径应达到3公分以上,灌木树种冠幅应达到50公分以上。要达到要尽量选用本地苗,就近起苗调运原则。
(三)小班面积。平原绿化工程要求相对连片达1亩以上,村庄绿化工程按照实际栽植株数折算面积。
(四)造林密度。平原绿化工程乔木每亩不低于55株,生态林灌木每亩不低于220株;经济林每亩不低于45株,村庄绿化工程按照河北省林业和草原局冀林草发〔2021〕25号文执行。
(五)栽植要求。主要采取穴状整地,乔木树种按株行距打坑标准60 cm×60 cm×60cm。灌木栽植按相关技术标准种植。
(六)栽后管护。要坚持造管并重,加强栽后管护,做好浇水、刷白、定干、培土等管护措施,确保造林成活率85%以上。
四、资金安排
(一)资金概算。2022年平原绿化新造林0.1万亩,需补助资金约170万元。村庄绿化0.2万亩,需补助资金200万元。
(二)补助标准和来源
1.平原绿化工程。我市财政一次性给予造林补助每亩500元,并每亩每年给予占地补助1200元,连补三年。
2.村庄绿化工程。我市财政一次性给予苗木补助每亩500元,并每亩每年给予管护补助500元,连补三年。
以上绿化工程补助资金,我市按照先建后补的原则,造林结束经第三方验收后,按合格面积由市财政拨付。
3.森林抚育资金由林木所有者自筹。
五、进度安排
3月10日前各乡镇、相关单位完成地块、苗木准备等前期准备工作。
3月12日后全面开始栽植工作。
4月10日前,完成年度造林绿化任务。
5月-11月,加强林木管护,做好森林抚育工作。
12月10日前全部完成。
六、责任分工
(一)将造林绿化工作完成情况列入对各乡镇(街道)领导班子年度考核主要内容。市重点工作大督查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造林绿化的督导检查工作。
(二)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各项绿化工作的技术指导、监督检查栽植质量,建立、完善绿化档案。
(三)市财政局负责项目补助资金的筹备、监管等工作。
(四)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县级以上道路两侧路树的栽植、管护工作。
(五)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开展城市绿化工作。
(六)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美丽乡村的绿化工作。
(七)宣传部、电视台负责造林绿化的宣传工作。
(八)各乡镇(街道)负责平原绿化、森林抚育、村庄绿化等各项绿化工作的落实,并协助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财政局对新造林进行登记造册、检查验收、占地补贴发放等工作。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2022年农村国土绿化工作顺利进行,成立由市长任组长,主管副市长任副组长的绿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主任由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丁建宾担任,负责农村国土绿化的协调、指导工作。
(二)严格落实责任。国土绿化作为年度重要考核指标,各乡镇(街道)要把营造林绿化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党政一把手亲自研究、亲自部署,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强力推进,对各自造林绿化任务进行再分解、再细化,做到每项工作都有人管、有人抓。同时,要强化督导检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市政府督查室成立联合督导组,对乡镇(街道)造林绿化进行巡回督导检查,深入一线、到乡进村,及时掌握造林进展和造林质量,实行定期通报制度。市委、市政府将对造林绿化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对领导不重视、进度缓慢、措施不力的通报批评,特别是对出现虚报瞒报、数据不实等问题,严肃进行问责。
(三)广泛宣传发动。以“3.12”植树节为契机,认真组织做好义务植树活动,充分发挥全民绿化示范引领效应。一是3月12日,组织市四大班子领导、市四大办公室机关、市直各部门等参加义务植树活动。同时要加大媒体宣传力度,市新闻媒体要在黄金时间、新乐发布开辟专栏对全市造林绿化工作进行集中宣传报道,特别是对造林绿化好的经验、先进典型、进展情况等进行宣传报道,在全市上下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吸引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造林绿化,迅速掀起全市造林绿化高潮。
(四)精心组织施工。各乡镇(街道)要根据营造林绿化任务,制定科学的规划设计方案,做好组织发动、资金筹措,落实造林地块和苗木准备等工作。按照时间节点推进春季、秋冬季造林绿化工作,要制定详细的作业设计严格按设计施工、按标准验收。要落实乡、村、造林主体三级责任制,严把整地质量关、苗木质量关,落实后期管护机制,从整地挖坑、苗木标准、浇水栽植到栽植后的抚育管理等各个环节严格质量标准,确保造林质量,提高造林成效,避免重栽轻管,浪费财政资金。
(五)创新造林机制。一是坚持统一规划,分类施策,市场化运作,社会投资的方式,积极开拓工作思路,不断创新体制机制。二是积极鼓励、支持造林个体、集体、农民合作组织、社会企业等发展林果产业和商品林,引导造林绿化向规模化种植、集约化发展,形成规模效益。三是探索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广泛采用市场化、公司化、专业化运作模式,加快培育壮大一批龙头企业、专业公司、合作社、家庭林场等造林主体参与造林管护工作。
 
附件:1.新乐市2021年造林绿化工作领导小组
2.新乐市2021年国土绿化任务分解表
 
附件1
 
新乐市2022年造林绿化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宫世友 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副 组 长:张会斌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康 勇 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王旭峰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姚红强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丁建宾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李耀伟 市财政局局长
韩英辉 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
房庆辉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赵洪波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潘雪峰 市电视台台长
盖志平 国网新乐市供电公司经理
李彦君 新乐市中燃翔科经理
各乡镇长、街道办主任
 
 
附件2
新乐市2022年国土绿化任务分解表
乡镇
任务合计(亩)
平原
绿化(亩)
森林
抚育(亩)
村庄绿化(万株)
小计
其中:
美丽
乡村
折合
面积
(亩)
长寿街道
557
120
300
0.48
0.15
137
承安镇
793
130
300
1.27
0.3
363
邯邰镇
667
130
300
0.83
0.3
237
马头铺镇
397
60
100
0.83
0.3
237
杜固镇
544
70
300
0.61
0.2
174
东王镇
296
70
100
0.44
0.1
126
化皮镇
313
50
100
0.57
0.2
163
大岳镇
360
160
100
0.35
0.15
100
正莫镇
213
50
100
0.22
0.1
63
协神乡
387
50
100
0.83
0.1
237
彭家庄乡
260
60
100
0.35
0.3
100
木村乡
213
50
100
0.22
0.1
63
合计
5000
1000
2000
7
2.3
2000
注:按照《造林技术规程》(GB/T.15776-2016)规定,人工造林是指在无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迹地和林冠下通过人工营建森林的过程,包括低质低效林改造和退化林修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