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乐市2026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6-09-01 来源:新乐市网站管理员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提出的“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精神,聚焦小农户和农业生产关键薄弱环节,紧紧围绕推进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引导小农户广泛接受以生产托管为主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努力培育主体多元、服务专业、竞争充分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市场,着力推进规模化、专业化、集约化的现代农业生产方式,不断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为保障粮食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提供有力支撑。
    二、项目目标
        1.把服务小农户作为政策支持的主要对象,着力解决小农户的机械化生产难题,引领小规模分散经营农户走向现代农业发展轨道。
        2.以支持农业生产托管为重点,推进服务带动型规模经营,集中连片推进机械化、规模化、集约化生产,降低农民生产经营成本,提高农业生产效率。
        3.把提升粮食生产和特色优势农产品生产效益作为支持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目标。通过改进农业生产方式,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增强粮食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和安全供给。
    三、项目实施内容
        中央财政下达我市2026年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资金483万元,完成绩效面积不少于5.7万亩。
    1.项目支持的产品
    玉米作物的托管服务。
    2.补助环节及具体内容
    玉米机械收获、玉米秸秆粉碎(2次)和农田地旋耕等环节。农机服务组织对农户、适度规模经营主体进行玉米机械收获、玉米秸秆粉碎(2次)和农田地旋耕等作业服务。通过财政补贴为农户和适度规模经营主体降低玉米种植的生产成本,提高作业效率、减少劳动力消耗、减轻劳动强度,培肥地力,降低化肥用量,杜绝秸秆焚烧,实现粮食稳定增产、农民持续增收。
    3.实施面积
    社会化服务两个服务环节,每个服务环节作业面积总量预计9.448万亩。
    4.补助标准
    玉米社会化服务面积完成9.448万亩。其中玉米机械收获环节,市场服务价格100元/亩,服务小农户每亩补助28元,服务规模经营主体每亩补助25.2元;玉米秸秆粉碎(2次)和农田地旋耕环节,市场服务价格90元/亩,服务小户每亩补助25.2元,服务规模经营主体每亩补助22.68元,共计补助483万元。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新乐市人民政府是项目实施责任主体,负责印发实施方案,统筹协调组织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等部门推动工作实施。农业农村局负责做好项目实施管理和总结验收。
    市政府把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纳入重要工作议程,成立了以张昱副市长为组长的新乐市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工作专班,协调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等部门和有关乡镇,确保项目落实,取得实效。
    (二)强化项目管理。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规范实施项目,健全项目管理台账,强化智慧监管手段,加强服务质量和价格监管,杜绝出现骗取套取项目资金现象,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严格项目资金使用审查,确保同一服务不得重复享受财政补贴。新乐市人民政府安排的项目工作经费,主要用于专家团队服务、宣传培训、入户指导、监督检查、项目验收等工作。
    (三)搞好宣传引导。高度重视相关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鼓励引导广大农户和服务主体积极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引导服务主体创新服务方式和服务机制,推行服务标准化,提高服务质量。及时总结典型经验,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努力营造良好发展氛围。
     
     
     
    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