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适老模式
新乐市人民政府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新乐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规划信息  > 计划方案
新乐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市容环境“脏乱差”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2-07-06 16:01 来源:新乐市信息公开 【字体: 打印
新乐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市容环境“脏乱差”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城市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提高城市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提升城市形象品质,即日起对市容环境“脏乱差”问题进行综合整治,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打造洁净、秩序、文明、美丽城市新形象的目标要求,按照“突出重点、强力整治、规范提升、精细管理”原则,对城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城乡接合部、城中村等重点区域的环境卫生、市容秩序进行全面整治,以治脏、治乱、治差为重点,清理整治乱设乱挂、乱堆乱放、摊点乱摆等城市乱象,解决城市环境差、秩序差的问题,打造干净整洁、秩序井然、文明有序的城市环境。
二、整治任务
(一)强力治“脏”,改善城市环境卫生
1.清洁城市家具。一是对城区主次干道交通护栏、隔离墩、户外广告、雕塑等设施每周进行清洗保洁;二是对垃圾容器,灭烟柱、垃圾转运站等环卫设施设备每天进行清洗保洁。
2.清理垃圾污渍。一是对收水井口表面污渍及乱倒污水情况进行清理整治;二是严格按照“门前三包”规定,督促产权单位对沿街门店、单位设置的垃圾桶周围乱堆乱放、外溢的垃圾进行日产日清。
3.清理乱堆杂物。一是对沿街机关事业单位、各类企业、商超中心建筑核楼顶的积存垃圾、乱堆杂物、闲置物品等进行清理;二是对城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乱堆的物料、轮胎等杂物进行清理;三是对沿街道路两旁、商户、餐厅、宾馆等门前堆放的商品、烂砖头、破旧家具等进行清理;四是清理沿街修理、加工、装修、洗车行业及沿街施工现场外部堆放的物料。
(二)彻底治“乱”,规范市容管理秩序
1.整治乱设乱挂。一是清理整治道路两侧、沿街门店、工程围挡、行道树之间悬挂的各类宣传条幅、破旗子、旧灯笼、气球、充气拱门等物品;二是清理整治私自占用便道设置台阶、坡道(舌头)以及门店封堵后遗留的台阶坡道;三是清理整治临街商铺和单位在门前私自设置地桩地锁、不锈钢围栏、球形隔离墩等障碍物。
2.整治架空线缆。一是整治城区主次干道沿线在灯杆、信号灯等设施上、附着在建(构)筑物上乱拉乱设的空中飞线;二是清理整治沿街门店的乱拉电线充电现象;三是拆除沿街各类废弃线杆、废弃设施等。
3.整治摊点乱摆。一是对城区主次干道违章占道经营、乱设摊点、流动摊点、乱设停车场等违规经营行为及时清理;二是对违规设置的马路市场坚决取缔;三是对沿街、广场周边的门店经营者超出门窗设置的店外商品展示,灯箱招牌进行清理;四是对沿街餐饮服务经营者露天烧烤、占道加工及外摆桌椅行为依法查处。
4.整治广告乱设。一是拆除未经行政许可违规设置的各类户外广告设施,整治城区主次干道沿线小区停车场出入口设置的各类道闸广告;二是对一店多牌、上下多牌、菜单式、宣传语、联系电话等不符合设置规范和标准的牌匾进行整治;三是清理沿街门店及居民楼张贴的窗贴、小广告等各类招贴广告;四是整治门店封堵或牌匾拆除后遗留设施、孔洞等。
5.整治车辆乱停。一是对主街主路及学校、医院、大型超市、商业综合体、集贸市场、交通枢纽等人员密集区域的非机动车乱停乱放行为进行重点整治;二是动员辖区学校、医院、大型超市商业综合体、集贸市场等单位充分考虑本单位职工、学生、消费者的非机动车停放需求,合理配置非机动车停放区域。
(三)全力治“差”,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修复破旧设施。一是对市政工程围挡破损的绿植、彩钢板等设施及时进行修复;二是对墙体、围挡上陈旧、破损、过时的公益广告进行拆除或更换;三是整治提升沿街各类破损陈旧的配电箱。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7月5日至7月10日)。建立组织领导机构,负责统筹开展市容环境“脏乱差”整治行动;广泛宣传动员,对辖区整治行动进行全面安排部署,明确时间表、责任人、工作举措,确保整治工作按阶段有序开展。
(二)集中整治阶段(7月11日至8月31日)。积极动员各相关股室,大力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对城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城乡接合部、城中村等区域的环境卫生、市容秩序问题进行拉网式排查。建立任务台账,开展集中整治、不留死角。对整治过程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要进行重点督导检查,确保整治效果,相关责任股室于每周四上午下班前将附件中整治情况统计表及整治行动工作台账报送至局办公室。
(三)检查验收阶段(9月1日至9月10日)。成立工作专班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对专项整治不到位情况提出整改建议和时限要求,确保 9月 10日前整改完成。
(四)长效机制建立阶段(9月11日以后)。在前期集中整治工作的基础上,由城区督查室定期对市容环境管理、整治工作进行督查并形成督察报告向局党组反馈,按要求整改落实。各股室要不断完善市容环境各项管理制度,加强网格化管理,把“网格化”管理作为优化和创新街面整治的有效推手,确保“每条道路有人包、每个事项有人管”,督导沿街商户落实“门前三包”管理责任,建立定期整治和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整治成果长期保持。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容市貌“脏乱差”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主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局机关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制定整治行动具体工作方案,明确整改落实举措,建立工作台账,有序推进城区市容环境“脏乱差”整治工作。
(二)加大执法力度。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采取分片执法与联合行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集中整治。对整治中遇到的老难题、“钉子户”,要在教育引导的基础上,采取“点对点、面对面”的工作方法,研究制定具体工作预案,组织力量集中整治。要综合施策,既要严堵、又要疏导,既要错时严防盯守、又要机动巡查,既要说服教育、又要从严处罚,多管齐下,保证整治效果。
(三)落实网格化责任。要将城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城乡接合部等每个点位市容环境整治任务落实到网格员,压实工作责任,实现网格全覆盖。网格员要以问题为导向,坚持重点巡查和全面排查相结合,每日对重点街路和临街沿线进行督导巡查,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快速解决问题,真正建立处置快速、管理精细和覆盖全面的网格化管理机制。
(四)落实“门前三包”责任。要以“门前三包”为抓手,推动“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要将宣传引导与执法整治相结合,通过发放明白纸、上门讲解等多种方式,让商户明白“门前三包”责任范围、责任要求,增强商户责任意识、文明意识。严格落实“门前三包”管理考评制度,对商户“门前三包”责任落实情况开展日常巡查监督及每月考评,督促沿街商户自觉履行好、承担好“门前三包”管理责任,助推市容环境持续改善。
(五)强化宣传引导。利用新闻媒体等多种媒介,开设专题栏目,多角度进行宣传报道,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加强城市管理法律宣传,改变群众的陈规陋习,有效杜绝乱推乱放、乱停乱设等不文明行为,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市容环境“脏乱差”整治行动形成“人人参与、齐抓共管、共治共享”的良好社会风尚。
 
 
2022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