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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乐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新乐国家基本气象站气象探测
环境保护专项规划(2023-2035年)的通知
关于印发新乐国家基本气象站气象探测
环境保护专项规划(2023-2035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长寿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河北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法律法规编制的《新乐国家基本气象站气象探测环境保护专项规划(2023-2035年)》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请认真组织实施。
新乐市人民政府
202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