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乐市人民政府关于《新乐市马头铺镇东田村、东阳村村庄总体规划(2018-2030)》的批复
马头铺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报批马头铺镇东田村、东阳村村庄总体规划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新乐市马头铺镇东田村村庄总体规划(2018-2030)》《新乐市马头铺镇东阳村村庄总体规划(2018-2030)》。现批复如下:
一、东田村、东阳村规划为马头铺镇以生态种植为主的基层村。规划应坚持“长远不落后、眼前要领先”,近、远期规划相结合,基础设施建设相对超前。提高近期规划的可操作性和完整性,增强近期规划与远期规划建设的连贯性,通过统一规划、综合改造、配套建设、滚动实施,统筹安排,在提高农民建房质量的同时,逐步完善村庄基础设施和提高环境质量。
二、同意东田村、东阳村村庄规划布局及规模。
东田村要按照“一心、一轴、两片区” 的规划结构调整和优化用地,形成合理的村庄布局。要控制好村庄的人口和建设规模,促使村庄的规模合理、适度,到规划期末(2030年末)村庄人口规模控制在5200人,总建设用地控制在70.55公顷。
东阳村要按照“一心、两轴、四片区”的规划结构调整和优化用地,形成合理的村庄布局。要控制好村庄的人口和建设规模,促使村庄的规模合理、适度,到规划期末(2030年末)村庄人口规模控制在3000人,总建设用地控制在38.26公顷。
三、完善村庄公共服务和市政基础设施配置。要按照基层村的要求配置和完善村庄商业、文教、卫生和村民活动等公共服务设施。道路系统要综合考虑交通便利性和可达性,对道路网进行优化;供热、电力、电信、供水等市政基础设施可依托中心城区共建共享;生活污水近期可通过三格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排放,远期要经集中处理后排入水体。
四、切实加强村庄建设管理。经批准的村庄规划是村庄建设和管理的法律依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若因建设条件变化确实需要调整规划的,必须按程序报送新乐市人民政府批准;要努力加强村庄环境建设,打造新型农村社区。
你镇和市城乡规划局要对东田村、东阳村村庄规划实施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新乐市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