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乐市“十三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
“十三五” 期间是转变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方式,发展现代农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为保障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和促进农民增收,加快美好乡村建设步伐,特编制本规划。
一、“十二五”发展主要成就
“十二五”期间,我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创新发展思路,创新发展举措,跑办落实政策性项目资金总计约1.5亿元,不断强化农业基础建设,积极推进农业结构调整,稳步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快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大力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取得显著成效,为“十三五”农业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一)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高。“十二五”期间,通过高产创建、田间工程、良种补贴等,粮食生产模式不断优化,综合生产能力水平不断提升,赢得“2011年度粮食生产吨粮县”称号(全省14个县、市区之一),2012年9月13-14日在我市召开石家庄市玉米高产创建现场会,2013年我市被列为“国家粮食丰产工程”项目县,2014年粮食生产实现“十一连丰”,总产31.7万吨,玉米产业体系试验田被10月14日央视新闻宣传报道。花生种植面积稳定在12万亩,品种进一步优化,单产逐年提高,总产37232 吨,形成沿沙河两岸主要种植带,持续保持了“油料生产大县”地位。市域东部瓜菜区域化和规模化生产格局已基本形成,2012年6月5日承办了第一届西瓜甜瓜采摘节暨新乐市农产品推介会,2014年全市西瓜、甜瓜种植面积6.02万亩、蔬菜种植面积12.55万亩。
(二)畜牧养殖业快速发展。“十二五”期间,按照“一种五化”(良种普及、区域化布局、规模化养殖、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的要求,全面落实国家标准化养殖、良种补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乳粉用奶牛场标准化建设资金等扶持政策,认真抓好做好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和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奶牛“两病”净化工作,成功防范H7N9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疫情,全市保持了清净。良种繁育服务体系完善,省市推广了我市种猪站检测联网和生产过程全程监控经验,建设了辐射无极、行唐、正定的生猪良种配送体系,2014年5月29日我市在石家庄市生猪良种辐射服务体系建设现场会上典型发言。畜牧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市备案养殖场达到438个,其中市级以上标准化示范场32个、种畜禽生产经营企业3个,2014年猪、牛、羊、禽分别存栏35.6万头、3.4万头、2.5万只、893.2万只,同比增2.89%、2.93%、3.1%、3.0%;肉、蛋、奶产量分别达到6.3543万吨、8.345万吨、9.7644万吨,同比增2.8%、3.02%、3%。
(三)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不断提升。“十二五”期间,确保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的同时,狠抓农产品质量安全,整合组建了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规范了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建立了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搭建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台,提高了执法震慑力和威严,涉农违法案件逐年减少,2014年移交涉刑案件2起。建立了网格化监管体系和功能较为完备的农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站、基层监测点,生鲜乳生产实现视频监控联网,兽药生产经营通过农业部GMP、GSP认证,全市蔬菜等主要农产品抽样检测合格率100%,畜产品抽样检测合格率100%。动物检疫与“瘦肉精”检测同步进行,2014年7月1日起全面启动动物检疫电子出证工作,肉品质量实现可追溯管理。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走在石家庄市前列,2013年5月28日石家庄市在我市召开现场会推广该经验,同年9月我市被农业部确定为建立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试点县,2014年10月份建成的市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投入运行。建立了“四位一体”禽养殖档案规范化管理长效机制,2014年6月6日在我市召开石家庄市畜禽养殖档案规范化现场会推广该经验。我市无公害农产品产地3个、无公害畜产品产地8个,12个农产品通过无公害认证,3个农产品通过绿色食品认证,2012年12月“新乐西瓜”获得国家地理标志认证。
(四)农机装备水平不断提高。“十二五”期间,中央财政每年安排我市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000万元左右,其中,2014年争取国补资金1240万元,补贴各类机具324台(套)。2014年全市农业机械总动力达到237.266万千瓦,其中拖拉机2929台、小麦联合收割机2026台、玉米收获机393台、饲料青贮机30台、花生收获机30台,小麦机械化耕种收率100%,玉米机械化收获率75%,农机购置补贴“公开摇号”方式被河北农业信息网、《河北经济日报》和河北TV新闻录播频道《燕赵先锋栏目》播报。“三夏”小麦联合收割机实现长距离跨区作业,“三秋”玉米联合收获机跨区作业逐渐走向规模。《石家庄日报》曾报道我市农机深松整地作业项目,该项目实施3年,累计深松整地26万亩。
(五)龙头企业进一步发展。拥有飞腾肉类、清真肉类、双杰食品、天鹏牧业等产业龙头,2014年开工建设了总投资16亿元的河北三元工业园项目、总投资1.5亿元河北璐客乳业有限公司承建的高档乳制品深加工项目等加工企业龙头,总投资1.98亿元的正信牧业12万头生态型猪场、6000万元的绿之嘟生猪养殖场、5000万元的保丰猪场等养殖企业龙头。
(六)科技推广服务能力得到加强。“十二五”期间,全市开展农牧业重大关键技术的推广应用,引进推广优质、高产、稳产小麦、玉米新品种,集成推广小麦玉米微喷水肥一体化和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小麦深松整地、等行全密种植、播后镇压和“一喷综防”技术;玉米免耕播种、宽行种植、适时晚收和机械收获技术,棚室结构优化等无公害蔬菜标准化推广十项关键技术,标准化生产和人工授精等畜牧主推技术。以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和增强服务能力为着力点,组织开展了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建成6个基层农技推广区域站,每村选聘1名技术员。连续实施了三年“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共计培训劳动力 4555人。建立了农技人员抓示范户、示范户带动辐射户的农技推广新机制,2012年建设了覆盖全市160个村的“农村信息服务村村通工程”,解决了农业科技信息“最后一公里”问题,实现科技成果与农民零距离对接。
(七)农业生态治理和农村面貌改造提升初见成效。“十二五”期间,突出抓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年推广施用配方肥面积40万亩,病虫草专业化统防统治面积近20万亩次,农作物秸秆肥料化和饲料化等综合利用率达到98%以上;突出抓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治理,推广应用养殖污染防治技术,24个备案规模养殖场建设了畜禽粪污治理设施。“十二五”期间,连年实施国债沼气项目,建设户用沼气池2500个(累计国债沼气项目完成10040个),大中型沼气工程1处(全市累计2处),全市累计建成沼气项目村79个,户用沼气池总量达到2.1万个。
(八)农业农村改革取得新成就。“十二五”期间,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继续保持稳定,土地流转平稳有序,建立了市、乡、村三级土地流转管理服务平台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2014年全市农村土地流转面积87349.73亩,占家庭承包耕地面积的23.05%,土地规模经营率达到74%;以职业化农民为代表的家庭农场和以农业经营合作为代表的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逐步发展壮大,种粮大户不断涌现,其中100亩以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就达77个。发展家庭农场31家,实体农民专业合作社247个,其中国家级示范社1个,省级示范家庭农场1个,市级示范家庭农场2个。2014年圆满完成了协神乡陆桥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工作,2015年全市7个乡镇(协神乡、木村乡、化皮镇、承安镇、正莫镇、邯邰镇、东王镇)99个村32.6925万亩耕地的土地确权登记工作正在稳步推开,年底全市完成确权耕地面积占总耕地面积的68%。”十二五”期间,每年组织开展农民负担专项检查,加强“一事一议”项目村建设,没有出现加重农民负担问题;2013年全市农村普及了“三资”台账,以审促管,推动了农村财务管理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
二、“十三五”期间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环境条件
(一)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有利条件
“十三五”期间,我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宏观环境总体比较有利。一是国家和省政策的支持为“十三五”农业的发展带来难得的机遇。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在全面深化农村改革上提出了“三个赋予”、“七个允许”、“四个鼓励”的措施,突破了长期制约农业农村发展的体制障碍;中央一号文件连续12年聚焦三农,党和国家站在全局的高度,把“三农”问题摆在重中之重位置,河北省2015年1号文件对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进农业现代化提出了实施意见,全社会关心农民、支持农业、关注农村的氛围更加浓厚,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环境条件更加有利。二是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必将带来工商资本进入农业,为“十三五”农业升级注入强劲的活力,促进现代农业快速发展,实现工商业与农业的全面对接,互促互动。三是土地流转面积逐年增加,推动家庭农场、种养大户、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为重点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快速发展壮大,为“十三五”农业的发展农业的腾飞增添发展后劲,促进农业发展由数量型向质量效益型、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
(二)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面临的不利因素
“十三五”期间,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还将面临以下困难和问题:一是迅速推进的城市化(城镇化)和二、三产业的快速发展与农业争布局、争环境、争资源、争劳力的矛盾会更加突出,农业生产要素大量流失;二是农业作为“接二连三”的产业,是个“露天工厂”,生产周期长,回报期也长,受市场和自然风险影响大,投资农业的风险大,影响资本进入农业的积极性;三是农业生产进入高成本阶段,在持续多年的农产品增产的情况下,实现较高产量条件下继续增产的难度加大,市场价格的不可预见性,农业生产成本、环保成本、劳动力成本、土地成本等进一步增长与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矛盾将更加突出;四是农业建设用地严控与农业功能拓展、发展方式转变和农业结构进一步调优的矛盾将更加突出;五是随着市场竞争化的加剧,对农产品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农业生产分散性较大,标准化生产程度较低,农业投入品滥用、农业面源污染短期内得不到根本改变,给农产品质量安全带来了较大隐患。
三、“十三五”期间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抓住京津冀协同发展国家战略的历史机遇,围绕农业要强、农村要美、农民要富的目标,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的要求,继续强化农业基础地位,加快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完善农业服务和保障体系,突出农业科技引领,创新农业经营模式,调整调优农业结构,拓展农业功能,整治农业环境,深化农村制度改革,着力促进农业生产经营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提高农业综合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质量安全和持续增加农民收入。
(二)规划目标
力争到2020年,全市粮食作物播种面积66.6万亩左右,总产35.8万吨;主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达到100%,良种良法配套率达到75%以上;西、甜瓜播种面积6.81万亩、蔬菜播种面积13.9万亩,其中设施蔬菜种植面积比例达到70%,无公害瓜菜占总播种面积的比例达到90%以上;畜牧业总产值年均增长3.70 %以上,生猪出栏量年均增长2.08 %以上,肉类、禽蛋、牛奶总产量分别年均增长3.87%、5.35%、4.97以上;农机总动力年均增长2%以上,农业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5%,主要粮食作物机械化水平达95%以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率达到60%以上,其中规模流转比率达到80%以上。
(三)发展重点
1、坚定不移发展优质粮油产业。坚持稳定面积、优化品种、提高单产的思路,强化惠农政策的落实,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广高产、优质、多抗、专用的小麦品种,耐密植、抗倒伏、抗病虫、适应机械化作业的玉米品种,品质优良、高产稳花生新品种,高产栽培技术应用全面普及,推广全程机械化生产模式,注重品质和质量安全。推进粮油整建制高产创建,促进大面积平衡增产。加快推进产业化发展,拉长产业链条,提升粮油种植效益,提高粮油综合生产能力。
2、加快发展瓜菜产业。以保障“菜篮子”工程为根本目标,以瓜菜面积稳步增长为前提,以提高产品整体质量,增加效益为中心,实施区域化布局,加快市东部瓜菜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推进瓜菜集约化育苗,扩大设施瓜菜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温室、大中小棚、地膜、露地等多种模式合理搭配、协调发展。优化种植模式,发展上瓜下菜,科学调整品种结构,通过良种引进和改良,推广无公害栽培管理技术和节水模式,加速标准化生产进程,推动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的生产,推进物联网应用,建设和发展一批示范园区,实现大宗蔬菜提质增效上档次,精细蔬菜突出规模育品牌,打造新乐特色瓜菜品牌,引导利用农超、农餐、农社、农商对接或电子商务平台等方式,形成更加立体化的生产、销售模式,达到“种植规模化、生产标准化、处理商品化、销售品牌化和经营产业化”的标准。
3、积极发展健康畜牧业。以扩量、提质、增效为主攻方向,按照“一种五化”(良种普及、区域化布局、规模化养殖、标准化生产、科学化防控、产业化经营)的要求,加快畜牧业增长方式转变,健全良繁体系、动物疫病防控体系、饲料兽药保障体系等,大力发展健康养殖、标准化规模养殖,与种植业、加工业相结合,加快龙头企业、种养结合型养殖园、种养结合型家庭农场、种养结合型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牧经营建设,全力推进畜牧业产业化经营,提高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畜产品供给和质量安全,实现传统畜牧业向现代畜牧业的跨越,到“十三五”末,县级以上示范场达到备案养殖场40%以上。我市重点发展奶牛、生猪、蛋鸡三大产业,积极发展肉牛、肉羊等新型产业,突出发展标准化规模养殖,其中,在奶牛生产上,立足提质增效,全部完成乳粉用奶牛场标准化改造,加强饲草种植基地建设;在生猪生产上,立足保质增量,引导发展年出栏的优质瘦肉型猪1000头以上适度规模养殖;在禽蛋生产上,着眼上档升级,加强基础设施改造,发展存栏10000只以上的规模场;在肉牛、肉羊生产上,瞄准市场需求,发展存栏500头以上肉牛场和出栏1000只以上的肉羊场,推广肉牛、肉羊分群、分段饲养模式和全价配合饲料饲喂技术。
4、稳步发展休闲农业。适应新形式的发展,发挥毗邻空港、京港澳高速的区位优势和农业资源、伏羲文化旅游资源优势,不止于生产,积极拓展农业生态、生活功能,将休闲农业作为实现农业多功能、高效益的新型产业,满足人们多元化需要,增加新乐特色农业知名度,提升新乐特色农业内涵。引进工商资本和龙头企业,着力培育建设主题鲜明、特色突出的休闲生态现代农业基地、园区,发展休闲观光、采摘餐饮、农副产品销售与种植相结合,吸引更多的农民发展更具特色的生态农业、精品农业、观光农业;围绕三元工业园,开发建设万亩牧场,发展草原观光业。
5、大力提升现代农机装备水平。立足加快我市现代农业发展进程,进一步加大政策跑办支持力度,提高农机化发展的速度、质量和效益,积极推广先进、实用的设施农业机械,着力推进粮食作物全程机械化,着力推进养殖业、蔬菜、经济作物、农产品加工机械化,着力推进农机、农艺、农业经营方式协调发展。加快推进玉米生产收获机械化,大力推广玉米联合收获、保护性耕作、土地深松、机械化植保和以秸秆还田、青贮、压块饲料等为内容的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等农机化节本增效技术;推广高效植保机械、节水灌溉和农业设施设备等适用机械与设施,引进畜禽养殖户环境控制关键技术与设备;积极培育和规范农机作业和维修市场,推进农机社会化服务,推动农机跨区作业由“三夏”向“三秋”延伸,由机收向机耕、机播、秸秆还田等多作业环节拓展。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继续保持全市农机无事故的良好局面。
6、实施常态化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坚持程序免疫、集中免疫和日常补免并重,推进以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和猪瘟为重点的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和鸡新城疫、布鲁氏菌病、狂犬病等其它动物疫病全面免疫工作。加强村级防疫员队伍建设,强化培训,规范管理,落实责任,增强一线动物疫病防控能力。加强应急储备库建设,补充完善各类储备物资,达到省、市规定标准。突出应急处置实战能力建设,每年开展一次应急演练,进一步完善应急处置方案,做好应急准备,确保随时拉得出、打得赢。加强兽医实验室建设,提高血清学和病原学监测能力,提高疫情预警预报能力和水平。加强病死动物管理,全面推进保险支持畜牧业发展工作,积极落实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财政补贴政策,在规模养殖场推广使用有机肥生产、焚烧炉、化制炉等机械化处理方式及化尸池建设。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统筹规划、因地制宜;财政补助、保险联动”的原则,建立和完善病死动物无害化集中处理机制。力争到“十三五”末,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密度、抗体监测合格率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利用机械化和化尸池方式进行无害化处理的病死动物达到90%以上。
7、不断提升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监测能力。完善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监测体系,加强基层农(畜)产品质量监管、检测队伍和检测站、室、点建设,提升监管能力;扩大监测范围,检测重点放在生产环节;进一步提升检测能力,增加检测参数,开展定量检测项目,全面、及时、准确地掌握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规范投入品生产、经营、使用管理,加大农药产品质量和农药标签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制售使用石家庄市禁止的53种高度高残留农药及混配剂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农产品农药残留超标行为;农产品基地对病虫草害要优先采用农业和生物措施防治,科学使用化学农药,最大限度降低农药残留量;以农业部登记肥料和我省登记尚在有效期内的肥料为重点,严厉查处肥料产品标称具有农药功能等违法行为;饲料生产企业大力实施《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加强监管和执法,整顿规范饲料生产经营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劣饲料和违禁添加有害物质的违法行为;大力推广青贮、微贮技术,提高饲草资源利用率;强力推进兽药生产企业GMP管理和经营企业GSP管理,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兽药行为,打击违规添加、使用禁用药物、人用药等行为。强化动物检疫和监督,严格动物防疫条件审核,严格执行检疫及出证规定,检疫与“瘦肉精”检测同步,经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动物产品,出具检疫处理通知单,监督责任主体按照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推进农(畜)产品标准化生产,鼓励具备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无公害农(畜)产地认定、产品认证,促进无公害农(畜)产品、绿色产品和有机产品生产,加大认证企业的日常监管和检查力度,规范标志使用行为,提高无公害产品的社会公信力。在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十一”等重要节日前后,组织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加大执法检查和监督抽检频次,突出发现问题,堵塞监管漏洞,坚决落实“四个最严”要求,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加强养殖档案规范化管理,备案养殖场规范化填写率达到95%以上。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不断完善内部执法合力运行机制,不断加大执法办案力度,及时移交涉刑案件。力争到“十三五”末,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实现产地环境、投入品使用、生产过程、生产质量实行全程监控,有毒有害物质残留达到国家控制标准,抽检与执法联动、监督与检查并重,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水平得到有效改善和提高。
8、不断提升农业科技服务能力。加强基层农技推广能力建设,建立健全结构优化、运转高效的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鼓励专业合作组织、龙头企业、规模种养场(户)参与农技推广,逐步形成公益性农技推广网络。健全科技人员直接到户、良种良法直接到田、技术要领直接到人的农业科技成果快速转化利用机制,增强农技推广活力和效率;开展实用技术培训,培训一批种养能手、农机作业能手、农村科技带头人和科技示范户,把现代科技和知识转化为农民内在的“生产力”;在种养大户中推广农业信息化技术,提高农业生产效率;积极开发、引进、试验具有较好生产特性和经济特性的新品种,推广一批高效栽培、测土配方施肥、减量施肥、有害生物绿色防控、生物发酵处理畜禽粪便等高新技术。
9、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加强农业生态环境治理,推广植物病虫草害的综合防治和生物防治技术,提倡使用有机肥和科学测土配方施肥,引导和鼓励农民合理施用农药、化肥和使用农膜,推广农膜再利用技术和使用可降解地膜,提高化肥、农药、农膜利用率,减少面源污染。推广生态养殖模式,科学设计生态畜舍开展畜禽规模养殖场的整治,按照“分类指导、分步实施、重点突破、逐步推进”的原则,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经济性和实用性相结合,管理措施和技术措施相结合,有效利用和全面处理相结合”的技术方针,实行“源头削减、清洁生产、资源化综合利用”,推行应用环保部门认可的养殖污染防治技术,同时注重发挥国家、省、市、县四级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在生猪、蛋鸡、奶牛、肉牛、肉鸡规模化养殖场(小区)建设相应的畜禽粪便、污水与雨水分流设施,畜禽粪便、污水的贮存设施和大型沼气池等无害化处理设施,使畜禽粪污处理实现减量化、无害化、生态化、资源化,到“十三五”末,达到养殖污染治理规模的养殖场90%以上完成粪污治理工程建设任务。大力推进机械化深松整地和秸秆还田等综合利用。实施农村新能源建设工程,推动户用沼气、大中型养殖场沼气工程和沼气物业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其他可再生能源工程和项目建设。
10、促进安全生产工作上台阶。认真贯彻《河北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要求,加强督促检查和教育引导,全面推进农机安全生产、畜牧兽医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实验室(化验室)安全管理、办公场所安全等工作,“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构筑全系统齐抓共管相互促进的安全生产格局,努力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力争不发生一般安全事故。
11、加快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体系建设。创新农业经营模式,培植发展以家庭农(牧)场、专业种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引导新型主体进行土地有序流转,盘活农业资源,改善生产条件、提高技术水平、改进经营管理,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农业生产的规模化、机械化、组织化、标准化和社会化水平,力争到“十三五”末,流转土地100亩以上经营主体达到300个。引导从事同类农产品生产的家庭农场通过组建协会等方式,加强相互交流与联合;鼓励家庭农场牵头或参与组建合作社,带动其他农户共同发展;鼓励发展专业合作、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的农民合作社,坚持发展与规范并举、数量与质量并重,突出示范引领,使农民合作社规模扩大、成员数量增加,运行管理制度比较健全,组织机构运转有效,民主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产权归属清晰,财务社务管理公开透明,服务能力和带动效应明显增强,成员权益得到切实保障,发展质量显著提升,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扶持龙头企业建基地,实现种植、加工、销售一体化发展。
12、进一步提高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水平。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在依法自愿有偿和加强服务基础上,规范引导土地流转,鼓励承包农户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托管等形式流转土地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2017年全面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全面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加大农村财务审计监督力度,规范审计工作,日常财务审计,每年直接审计不少于三分之一村;村两委干部任期届满和离任的全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做好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专项审计,确保集体和农民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确保法律法规政策在基层得到贯彻落实。强化对“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加强农民负担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检查工作,严肃查处涉农负担案件,切实维护农民权益。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实现“十三五”时期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目标,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统一领导、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各尽其责的工作机制,市政府、乡镇要强化对“三农”工作的领导,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规划、指导、管理、监督、协调、服务的职能作用,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创造优越的条件。
2、增加农业支持。坚持统筹城乡发展,引导资金、技术、人才、服务等向“三农”聚集。财政支出重点向农业农村倾斜,确保用于农业、农村的总量、增量均有提高;精准落实农业各项优惠政策;拓宽农业投入渠道,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农业农村,努力形成多元化的投入格局。
3、开展科技兴农。加快构建以公共服务机构为依托,合作经济组织为基础,龙头企业为骨干,其他社会力量为补充,公益服务和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项服务和综合服务相协调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探索农业科技服务的长效机制,围绕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等产业或产品建设一批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机具、新的种养管理技术引进、试验、示范和技术培训工作。
4、严格依法行政。加强农业执法队伍建设,完善执法监督制度,规范执法行为,促进公正执法和严格执法。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抓好农业法制宣传教育,努力实现由提高农业系统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向提高法律素质的转变,实现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切实发挥好在农业资源保护、农资打假、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农业生产秩序和保护农民利益等方面的行政管理作用,全面推进依法治理,使农业各项管理工作走上法制化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