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乐市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6月26日至8月31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科工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10月27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科工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扛牢政治责任,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一)坚持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科工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部署并提出要求。党组书记落实第一责任,带头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推动巡察整改任务落到实处。局全体党员干部自觉把巡察整改作为分内之事、应尽之责,努力构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巡察整改任务按时保质完成。
(二)细化分解任务,强化跟踪督导。科工局党组制定工作清单,细化分解具体整改任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和整改期限,并明确专人跟踪督办。同时,不定期召开巡察整改工作调度会,听取局党组成员、有关股室负责人的整改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整改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取得扎实成效。
(三)坚持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在抓好问题整改的同时,自觉举一反三,注重常态长效,全面排查各方面存在的问题,在思想认识上找原因、在责任落实上找差距、在整改落实上找方法、在建章立制上谋措施,既要拿出“当下改”的举措,又要形成“长久立”的机制,切实增强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实效。
二、整改落实的主要成效
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梳理出的37个具体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一)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深入”问题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石家庄重要讲话精神不到位,仅停留在传达文件、摘抄讲话层面,与科工工作需要解决的问题结合不紧密,如针对2021年全市技术合同成交额为0的实际情况,未研究解决办法。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石家庄重要讲话精神纳入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认真学、反复学,提高了全局干部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核心要义和重要内涵的理解和把握水平。二是坚持学用结合,将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河北、视察石家庄重要讲话精神与我市实际相结合,研究推进技术合同成交额的办法,着力提高技术合同成交额。2023年1-12月份完成技术合同成交额697.67万元,地区生产总值为182.7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为万分之3.82。
(2)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科工系统重要指示批示实效性不足。高质量发展能力不平衡不充分,国家级、省级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较少。2020年县域科技创新能力考核为C类县,2021年、2022年为B类县,均未达到A类县标准。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将习近平总书记对科工系统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列入学习计划,认真学、仔细学,切实提高学习效果。二是结合实际,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科工系统的重要指示批示,研究推进县域科技创新能力提升的办法,提高县域高质量发展能力。2023年全市高新技术企业61家,预估县域科技创新能力考核达到A类县标准。
(3)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有差距。2023年年度未安排 7-12月学习计划。2021年缺少1名、2022年缺少2名中心组成员的笔记本。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认真抓好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完善了2023年学习计划,并按照计划组织好学习。二是严格落实学习制度,要求中心组成员全部做好学习笔记,提高了学习效果。
2.关于“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问题
(4)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有差距。承担省考核指标排名靠后。2023年1-6月份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速1.3%,全市排名倒1。技改投资2097万元,全市排名倒3。2021年净增规上企业4家,未完成年度任务。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实施市领导分包规上企业,用好各级惠企政策,加强企业帮扶力度,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推动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速提升。2023年1-12月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速6.1%,全市排名第21;1-12月技改投资同比增长174.9%,全市排名第3。二是抓好小升规企业培育,建立“小升规”企业培育库,对库内企业进行重点帮扶,促其尽快达到入统条件。2023年1-12月完成新增规上工业企业12家,其中新建入统企业4家、“小升规”企业8家,超额完成了石家庄市下达的10家任务。
(5)企业培育力度需要加大。企业规模较小,只有1家企业纳税4000万元,没有纳税上亿元的支柱企业。规上企业服务不到位,退统企业较多。2020年以来,“小升规”企业46家,退统16家;2022年入统9家,退统6家。2023年1-5月份,37家规上企业产值同比下降,其中10家下降50%以上。
此问题已经整改完成。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加大企业帮扶力度,全面梳理各级出台的惠企政策,并做好政策解读,使更多企业利用政策加快发展。二是2023年10月底向有退统风险企业的承安镇、木村乡发出了提示函,要求摸清企业情况,帮助解决难题,助力企业发展。
(6)安全生产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2022年以来,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等相关工业产品强制性国家标准宣传工作0次。2021年5月石家庄市第一督导组督导发现卫星公司问题5个,6月省安委办、大督查办发现卫星公司问题12个,2023年5月卫星公司应急响应程序培训不到位被石家庄驻县督导组检查发现。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抓好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积极开展电动自行车等相关工业产品强制性国家标准宣传,提高了群众知晓度。2023年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宣传1次。二是强化监管行业安全督导,定期深入民爆企业进行检查,提高了民爆企业安全水平。2023年底,省考核组对我局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时未发现企业的安全问题。
(7)食品安全意识不强。履行行政检查职责不到位,2022年以来对盐业专营公司检查仅1次。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加强向上问计,邀请石家庄市局对我市食盐监管工作进行指导,提高了监管股室的业务水平。二是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认真履行食盐专营行业监管职责,定期对食盐专营企业进行检查。2023年以来对盐业专营公司检查3次。
(8)财政支持企业发展力度不够。2020年以来,未制定出台过落实“小升规”补贴等扶持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即使2020年前出台的个别项目如科技创新补贴也未得到落实。
此问题已经整改完成。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加大支持企业发展力度,在积极梳理好各级惠企政策的同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新乐市支持培育(引进)规上工业企业的若干措施》,大力扶持企业发展。二是开展惠企政策落实情况“回头看”,对落实不到位的积极向市政府争取资金。
(9)产业集群体量小。食品加工、绿色建材、生物医药、装备制造4个集群年营收100亿元左右,距省要求差距较大。
此问题整改已经完成。整改措施及成效:制定《新乐市县域特色产业集群2023年提质跃升工作方案》,明确总体要求、重点工作和保障措施,加快推进县域特色产业实现集约集聚集群发展。2023年1-12月份,我市4大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共实现营业收入219.7亿元,同比增长14.2%。其中新乐市装备制造产业集群实现营业收入98.9亿元,同比增长13.9%;新乐市生物医药产业集群实现营业收入34亿元,同比增长14.5%;新乐市食品加工产业集群实现营业收入38.6亿元,同比增长14.6%;新乐市绿色建材产业集群实现营业收入48.1亿元,同比增长14.3%。
(10)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用力不足。2020年以来,年初未研究全年工作计划或工作要点,年底无检查考核。2022年11月至2023年6月只有1次党组会记录。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党组切实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2024年初结合本局实际制定了《2024年工作要点》,并对2023年工作进行了考核。二是严格落实局党组“议事规则”,坚持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定,并做好会议记录。
(11)党组织议事规则不科学或执行不到位。党组会研究多笔专项资金拨付时只笼统提及事项,没有明确发放的企业和数额。如2023年3月8日,党组会研究拨付专项资金 283万元给有关企业,未明确具体企业名称。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局党组“议事规则”“三重一大”等规章制度,局党组议事更加规范。二是局党组严格执行议事制度,特别是对专项资金拨付问题认真进行研究,明确专项资金内容、发放企业和发放金额等,并详细做好会议记录。针对巡察发现问题,我局对2023年3月8日党组会研究拨付专项资金会议记录进行了完善,明确了具体企业名称。
(12)班子分工调整过于频繁。2020年以来,经济运行股(办公室)3年3次更换分管领导,工作缺乏连续性。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结合本局实际,对班子成员分工问题进行认真研究,特别是安排合适班子成员分管经济运行股。二是考虑经济运行工作在我局的突出位置,除全市干部调整外,我局不对经济运行工作分管领导进行调整。
4.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意识不坚决”问题
(13)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有差距。2020年以来述职报告和2021年、2023年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均无相关内容。2022年、2023年党组未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学习计划。“学习强国”平台5000分以下13人,占比59%,其中5人不足1000分。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将意识形态纳入年终述职报告和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内容。二是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将意识形态纳入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三是抓好“学习强国”平台利用,组织全局干部职工下载“学习强国”,并每天进行学习。
(14)保密工作抓得不紧不实。3份涉密文件随意放在桌上档案盒中。2020年以来班子成员未将保密工作责任制列入述职和民主生活会内容。未制定本单位工作秘密事项清单和定密审批表,未对离岗离职人员进行脱密期管理,原局长、副局长离岗时未签订《保密承诺书》。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进行保密知识培训,切实提高了全局干部的保密意识。二是加强涉密文件管理,制定本单位工作秘密事项清单和定密审批表。三是严格对离岗离职人员进行脱密期管理,离岗时签订《保密承诺书》。四是强化保密工作跟踪问效。班子成员将保密工作责任制列入年终考核述职和民主生活会内容。
(15)社会治理机制不完善。未建立诉源治理机制。群众信访量较大,2021年以来通过12345石家庄市长热线反映问题128件,办理结果未回访群众111件,占86%。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抓好社会治理机制建设,建立诉源治理机制,着力从源头解决问题。二是抓好问题反馈,对市长热线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回访。2023年市委巡察我局以来通过12345石家庄市长热线反映问题74件,办理结果回访群众74件,占100%。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
(16)党组主体责任缺失。2020年以来党组未做到每半年召开1次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党组会。2020年、2023年未结合实际制定责任清单,年初未作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年度任务安排。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高度重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结合实际制定了2023年、2024年责任清单,明确了年度任务。二是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2024年1月召开局党组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对全面从严治党年度任务进行了安排。
(17)压力传导不到位。2020年受处分党员干部2人,未利用身边典型事例开展有针对性的警示教育和作风纪律整顿。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强化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工作目标,夯实工作责任。二是加强对局机关干部的廉政教育,利用身边典型示例开展有针对性的警示教育和作风纪律整顿,切实提高了全局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2023年没有受处分党员干部。
(18)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滞后。科工局设立党组,新乐纪委2019年12月统一派驻纪检组,而2020年制度汇编内容仍为“局党委承担主体责任,局纪委承担监督责任”。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及成效: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制度建设,对前期制定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重新进行了修改完善。
(19)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执行不严格。2022年2名干部办理婚嫁事宜未向局机关报备。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结合本局实际,进一步修改完善局机关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二是加强督导检查,切实抓好制度落实,确保全体干部有重大事项及时向局办公室报告。2024年初,局主要负责同志办理孩子结婚事宜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了报备。
2.关于作风建设不扎实问题
(20)行文不规范。下发机关各科室、各企业文件无公章、无文号。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及成效:加强机关内部管理,强化行文审查,明确专人严格把关,确保了行文规范。巡察反馈意见后,我局下发企业的文件全部有公章、有文号。
(21)群众意识树的不牢。机关办公地点设在联通公司,门口无指示牌,导航找不到,群众办事不便(已立行立改)。在巡察组提出该问题后,我局立即在联通公司门口悬挂了单位指示牌。
(22)合同签订不规范。2021年1月与艾康医疗器械公司、深圳朗德公司合同签字不全。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严格合同管理,聘请律师对签订的合同进行把关审查,确保了合同合法、规范。二是对已签订的合同认真进行完善,对2021年1月与艾康医疗器械公司、深圳朗德公司合同完善了签字。
3.关于纪律意识树立的不牢固问题
(23)政绩观有偏差。对工业运行数据监督不到位,统计数据不实,2022年多报产值30亿元。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加强对全局干部的思想教育,抓好上级有关防范统计造假工作会议精神的传达学习,教育引导全体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二是严格落实《统计法》、国家统计局印发的《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加强对相关干部的监督,确保统计求实,应统尽统,不弄虚作假。2023年未出现多报产值问题。
(24)内部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请销假只有请假时间,无销假时间,部分请假条无批准人签字。外出人员登记表无批准领导签字。考勤表部分人员未签字,流于形式。公章管理不严格,部分用章无办理人或领导签字。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严格落实机关干部内部管理制度,规范填写请假条、外出人员登记表和考勤表,严格用章管理并详细做好登记。二是抓好制度落实的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纠正,确保了机关制度的有序落实。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关于领导班子引领作用发挥不明显问题
(25)党组表率作用发挥不充分,会议议题听取意见不够广泛,议事程序简化,议事决策研究不充分。党组会大多数议题只有结论,没有研究讨论过程和班子成员发表的意见。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严格落实局党组议事规则,充分发扬民主集中,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并规范议事和决策程序。二是做好局党组会议记录,将研究过程和班子成员意见等内容进行记录。
(26)2020年以来年初未研究部署科工领域全年工作计划或工作要点,年底无考核。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抓好工作谋划。今年初末,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结合本局实际制定了《2024年工作要点》。二是抓好考核问效。2024年初,根据全市统一安排,对全局干部进行了考核,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作为全局干部评先晋优的依据,有效激发了全局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2.关于选人用人和从严管理干部队伍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27)机构设置不规范。局属全额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小升规”和大气污染防治等工作,与三定方案规定的中小企业行政执法、行业协会指导等工作职责严重不符。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及成效:根据“三定”方案,对各股室责任进行了调整,进一步理清了局机关各股室的职责分工,有效提高了工作效率。
(28)选人用人不规范。2021年3月、6月、2023年3月三次调整中层干部,均未经党组会集体研究。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及成效:建立健全局党组“三重一大”制度,并抓好制度落实,坚持重大人事调整由局党组会研究决定。
(29)领导班子分工不合理。一名班子成员同时分管财务、人事和纪检工作。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及成效:结合本局实际,对班子成员分工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合理安排班子成员分工。
(30)股级干部配备与备案不符。如信息化股长的《股级干部配备情况自查表》与《科技工信局花名册》姓名不一。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中层干部配备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局实际,对中层干部进行认真研究。二是及时向相关部门做好中层干部的任免备案,并调整本单位有关记录表格,使其内容保持一致。
3.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31)抓机关党建用心用力不够。党建主体责任模糊,党组书记没有听取过党支部党建工作情况汇报,班子成员未把履行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作为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抓好党建主体责任落实,局党组书记年初听取了党支部党建工作汇报。二是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切实抓好分管股室党建工作,并将其作为年终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
(32)“三重一大”决策机制不完善。未明确需集体决策的资金额度。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及成效:建立健全“三重一大”决策机制,进一步明确了集体决策资金额度。
(33)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1名班子成员受到组织处理情况未在生活会上作如实说明。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相互批评轻描淡写、辣味不足。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严格党内政治生活,班子成员受到组织处理情况在生活会上作如实说明。二是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坚持高标准严要求,2024年1月12日我局召开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相互批评做到直击要害、辣味十足。
(34)“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2021年5月接受2名预备党员时未记录发展对象的汇报和表现情况、入党介绍人意见、支委会审查情况、与会党员讨论情况等,也未按要求逐个讨论和表决。转正时支委会、党员大会均无记录。2021年党员名册转入党员未注明。2021年、2022年未召开党小组会。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按照要求定期召开党小组会。二是严格发展党员程序,接受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逐个讨论和表决。三是对相关记录进行“回头看”,认真查漏补缺,将接受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程序、党员转入转出等详细进行记录。
(35)党费收缴不规范,2021年为一年一缴,2022年、2023年为一季度一缴。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组织局机关全体党员认真学习党建知识,特别是党费收缴的有关规定,教育引导全体党员自觉按时交纳党费。二是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收缴党费,并按照要求每月及时上交市直工委。
(四)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方面
关于对上轮巡察发现问题整改落实不彻底问题:
(36)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落实不到位。2022年民主评议党员结果均为合格等次,无一优秀。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及成效:严格落实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按照有关规定确定不同等次的党员比例。2024年初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了民主评议党员,评议产生优秀党员6名。
(37)从严治党方面。2020年、2022年未制定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分工责任。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及成效:强化从严治党,夯实工作职责,制定《2024年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分工责任》。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311-88581649;邮政信箱:新乐市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邮政编码:050700;电子邮箱:xlgycjj@163.com。
新乐市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