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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河北省市场监管系统2024年内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总结
关于河北省市场监管系统2024年内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总结
4月份以来,根据《河北省市场监管系统 2024年内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方案》(冀市监办〔2024〕61 号)文件要求,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本次内部联合抽查,切实把随机抽查作为发现案件线索的重要来源,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细化工作,强化内部融合,增强责任意识,统筹推进落实。
我单位将强化制度保障放在首位,建立健全了执法人员名录库,明确了抽查依据和抽查方式等方面的问题。由于工作分工不同,许多执法人员只精于本科室业务,对其他科室业务不是很熟练,这样的状态不能适应“双随机”工作的需要。为了改变情况,我单位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参加视频培训,通过集体学习、交流学习、自学等多种途径,全面掌握了抽查工作的范围、方法和注意事项,迅速补齐了短板,为做好随机抽查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此次双随机抽查共抽取我市市场主体111户,其中企业52户,个体工商户53户,小摊点6户,历时将近60天,涉及执法人员26人,按时按质完成了抽查工作。经查,40户企业未发现问题,1户企业未按规定公示应当公示的信息,1户企业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2户企业注销,1户企业已关闭或正在组织清算,7户企业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6户已列入经营异常名录,1户已责令其改;51户个体工商户未发现问题,1户个体工商户暂停营业,1户个体工商户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6户小摊点未发现问题,并将检查结果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和“新乐市政府信息公示平台”上进行了公示。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以优化服务水平为目标,在工作中不断探索和检讨,完善工作制度,改进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为我市经济社会建设工作作出更大的贡献。
新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