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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预算的通知(冀财农〔2024〕67号)-正文
河北省财政厅文件
冀财农〔2024〕67 号
河北省财政厅 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村综合改革 转移支付预算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省财政直管县财政局,雄安新区改发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的重 大决策部署,支持做好 2024 年农村综合改革工作,根据《财政部 关于下达 2024 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预算的通知》(财农〔2024〕 26 号),现下达你市、县(市)2024 年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 付预算(见附件 1)。项目代码:10000019Z195110010014。支出 列 2024 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21307 农村综合改革”,其中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列 2 “2130701 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按照《河北省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冀 财农〔2024〕14 号),结合任务清单(见附件 2),抓紧做好项目 安排等相关工作,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和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 效益。
二、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 效管理的意见》,根据《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 行办法》(财预〔2015〕163 号)和《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农〔2019〕18 号)等相关 要求,现一并下达 2024 年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见 附件 3),请切实加强全过程绩效管理,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2024 年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分配表
2.2024 年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任务清单
3.2024 年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