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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安全风险提示
发布时间:2025-04-28 17:05 来源:市场监管局 【字体: 打印

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安全风险提示

 

广大农村消费者:

为切实守护农村食品安全消费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新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温馨提醒您在购买食品时请注意:

一、重点风险食品类型

“三无食品”

指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无生产厂家的食品,常见如散装且无标签的小食品。这类食品从生产源头缺乏规范管理,安全毫无保障。

“山寨食品”

指通过仿冒知名品牌的包装、名称,以劣质产品混淆视听的食品。例如把 “六个核桃” 改成 “六颗核桃”,或者在饮料外观上刻意模仿知名品牌,极易误导消费者。

“伪劣食品”

指存在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的问题的食品。例如用工业盐冒充食用盐,或是拿劣质原料来冒充优质产品,严重危害消费者健康。

“过期食品”

指超过保质期却仍在市场流通的食品。过期食品很可能已经变质,潜藏着极大的食品安全隐患,食用后会对身体造成损害。

“来源不明食品”

指没有合法检验检疫证明的食品,比如私屠滥宰的肉类、没有检疫标识的禽蛋等。这类食品无法确认其来源是否安全,风险极高。

二、风险防范指南

(一)查验四要素

1.包装完整性。仔细检查食品包装,查看是否有破损、胀气、渗漏等异常状况。包装若存在问题,食品很可能已经受到污染或变质。

2.标签规范性。认真核对食品标签上的生产日期、保质期、配料表、生产许可证号等信息,确保这些信息清晰完整。若信息缺失或模糊不清,食品质量往往存疑。

3.外观真实性。观察食品的色泽、质地、气味是否正常。例如,正常豆腐不应有异常酸臭味,果脯也不该过度反光。若食品外观有异样,极有可能是劣质产品。

4.渠道可靠性。优先选择证照齐全的商超、农贸市场等固定经营场所购买食品。要尽量避免购买流动摊贩的不明来源食品,因为这类食品的质量难以追踪。

(二)消费五注意

1.警惕低价陷阱。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的商品,很可能存在质量问题。消费者务必提高警惕,不要贪图一时便宜而忽视了食品安全。

2.慎购流动摊贩。无固定经营场所的商贩,处于监管盲区,其售卖的食品质量无法保证。为了自身健康,应谨慎购买流动摊贩的食品。

3.留存购物凭证。妥善保管好发票、小票等消费证据,这些凭证在后续维权时至关重要,能够为消费者主张权益提供有力依据。

4.学会辨别仿冒。在选购食品时,注意观察品牌 Logo、字体、颜色等细节差异。通过仔细甄别,避免误购 “山寨” 食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5.关注特殊群体。老年人、儿童等群体对食品质量的辨别能力相对较弱,更容易受到低价劣质食品的误导。家人和社会应加强对他们的食品安全防护。

食品安全关系到您和家人的健康,请大家在日常购物时务必注意以上食品安全风险,确保购买到安全、放心的食品。如发现食品安全问题,请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