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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乐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拟批准新乐市宇旭再生资源制品厂废塑料再生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4-29 16:09 来源: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字体: 打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准予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2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311-85190256

传真:0311-85190090

通讯地址:新乐市南环路16号(高速路口西侧)新乐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邮编:0507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公示日期

1

新乐市宇旭再生资源制品厂废塑料再生利用项目

新乐市宇旭再生资源制品厂

新乐市杜固镇累头屯村村东南

河北羲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50429-20250430日(2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