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做好我市2025年青年就业见习工作,帮助毕业生和青年提升职业能力、尽快实现就业,依据《石家庄市就业见习实施办法》(石人社字﹝2019﹞38号)和《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5年就业见习岗位征集工作的通知》要求,2025年就业见习岗位征集工作安排如下:
一、征集范围
在新乐市辖区内依法依规注册登记的企业、民办非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城乡社区组织、社区服务机构、基层服务平台和各类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均可申请就业见习岗位,承担就业见习任务。
二、征集条件
(一)单位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行业信誉、社会责任心强、生产经营正常、管理规范及适宜接收见习人员就业见习;见习岗位设置合理,便于监管,能持续提供一定数量、技术含量较高的见习岗位。
(二)见习计划制定合理,见习管理和考核制度完善,具备一定的带教师资力量,能有效开展见习管理。
(三)能够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四)能够按月通过社保卡方式足额发放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补助(不得低于新乐市最低工资标准2000元/月)。
(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以及就业见习工作相关规定,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和职业防护措施。
三、申报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6月16日至7月15日
地址:新乐市就业服务中心6楼603室
四、申报材料
用人单位申报见习单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就业见习单位申请报告(包含单位规模、人力资源状况、规章管理制度、岗位设置、见习条件、指导人员配备、福利待遇等情况)。
(二)《就业见习单位申报审核表》一式三份(附件1)。
(三)申报单位需要报送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单位加盖公章)。
(四)企业租赁或自有办公场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加盖公章),附工作场地照片2-3张(加盖公章)。
(五)2025年1月-2025年5月期间企业纳税票据、企业职工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相关票据及职工入账工资单一份(加盖财务章)。
(六)承担见习任务承诺书一份(附件2)。
五、工作要求和补贴标准。
(一)用人单位认定成为就业见习单位后,对接收见习人员参加就业见习并按不低于新乐市最低工资标准足额发放基本生活费的,按照每接收一人给予最低工资标准50%的就业见习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该补贴用于见习单位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等。
(二)用人单位申请承担就业见习任务,除符合岗位征集范围条件外,还需能够先行垫付和按比例分担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补助,如不能按月先行垫付发放见习人员见习基本生活补助的,将取消其就业见习单位资格。企业需承诺在见习人员见习期满考核合格本人自愿的前提下,予以留用。
联系电话: 88589508贾京英
新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