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彭家庄乡人民政府:
根据《石家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第四批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石发改农经〔2025〕1148号)要求,现将下达的2025年第四批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转去,请认真做好落实,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项目实施
项目单位要深刻把握以工代赈“工程是手段,赈济是目的”“项目建设是平台载体,就业增收是根本目标”的政策内涵,认真做好计划下达,资金安排等工作,确保项目实施能够广泛吸纳当地群众参与工程建设,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要严格按照批准项目的名称,内容和规模进行建设,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严禁将中央预算内投资截留,挤占或挪作他用,项目建设所需其他资金要确保足额及时到位。
落实好项目(法人)单位及项目责任人,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及监管责任人职责,按时更新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中项目建设进度。
二、加强日常监管
项目单位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监管的主体责任,积极开展项目前期工作,严格按批复组织项目建设,及时准确上报进度数据和信息,保障项目按期建成发挥效益。自觉接受各级监管部门和监管责任人的监督检查。对监管部门指出的问题要积极整改,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整改情况。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要求,强化全过程工程质量措施和安全监督管理,有效杜绝安全生产事故。
项目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日常监管直接责任。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中的监管责任人应随时掌握项目建设情况,做到"三到现场",即开工到现场,建设到现场,竣工到现场,并及时主动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
我局将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适时对项目管理,资金使用,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务工组织,劳务报酬发放等进行抽查,对于投资计划执行不力的项目,上报石家庄市发改委,市发改委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有关单位实施处罚。
三、按月定时调度
列入本批计划的项目,均要纳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监管体系,请有关方面严格做好项目信息数据填报和审核工作,提高填报数据质量。请于每月7日前在重大项目库更新投资完成情况,工程形象进度等数据。石家庄市发展改革委将进行定期监测,并将监测结果作为后续投资安排的重要参考。
四、加快项目建设
根据要求,我部门需要督促指导项目单位加快项目建设,简化前期工作程序,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务必于2025年12月底前开工建设,并支付30%工程预付款。要定时对组织群众务工,发放劳务报酬等情况开展核查,确保工程按时竣工完成,同时做好项目资料归档等工作。
附件:1.新乐市2025年第四批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
2.新乐市2025年第四批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绩效目标
新乐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2月19日
20240902174558793.png?sid=42ab304e-a6a9-4b86-b340-4fa408e3bd0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