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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亮证执法制度
新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亮证执法制度
为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素质,提高执法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行政执法的有关规章制度要在局行政执法科室醒目位置上进行公布。
二、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检查和调查时,应当有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参加,佩戴执法标志,出示本人的《行政执法证》,文明执法,并不得泄露当事人的商业秘密。
三、执法人员应当在所在办公桌摆放岗位工作牌,并在醒目位置公布执法人员姓名、职务等。
四、执法人员在实施行政处罚的步骤、方式、顺序、时限等到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进行。
五、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新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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