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乐市人民政府关于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

    督察反馈意见(序号35)整改验收公示

    发布时间:2026-03-09 来源:生态环境局新乐分局

    新乐市人民政府关于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

    督察反馈意见(序号35)整改验收公示

     

    一、整改任务

    加大管控力度,实现农村黑臭水体动态随清。

    二、整改实施主体

    新乐市人民政府

    三、整改情况

           一是坑塘东北侧、西北侧两个排水口进行了完全封堵。二是对坑塘周边垃圾彻底清理,重新设置围挡警示标牌、网格监督公式牌,进一步压实乡镇村级网格监管责任,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三是对坑塘周边安装了监控装置,确保对坑塘进行随时监督监控,杜绝随意倾倒粪污、垃圾现象。四是为彻底消除彭家庄坑塘返黑返臭隐患,在前期加药处理,并水质达标情况下,彭家庄乡采取了将坑塘水体全部抽干进行灌溉,只留有少量存水和底泥进行绿植种植。五是对全市57个清单内坑塘进行“回头看”,做好坑塘周边环境日常监管,特别是做好坑塘周边畜禽养殖、生活污水、工业污水等污染源排查工作,发现问题立即交办处置,确保整改到位。

       四、验收情况

    2026年3月5日,市生态环境局组织新乐市人民政府相关人员对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35)整改情况进行现场核实,原则同意该项问题通过验收。

    公示期2026年3月9日至3月20日(10个工作日),监督电话:85815566(市生态环境局),86689498(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