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乐市医疗保障局行政强制事项清单(2023年版)

    发布时间:2024-03-29 来源:新乐市医疗保障局
    序号 项目名称 执法主体 承办机构 执  法  依  据 实施
    对象
    办理时限 收费依据和标准 备注
    法律 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 部委规章 政府规章 规范性文件 法定时限 承诺时限
    一、石家庄市医疗保障局(共1项)
    1 对可能被转移、隐匿或者灭失的医疗保险基金相关资料进行封存 新乐市医疗保障局 基金监管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2018年12月29日施行)第七十九条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5号,2021年5月1日施行)第二十七条     《医疗保障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4号,2021年7月15日施行)第十八条 《河北省基本医疗保险服务监督管理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5﹞第12号,2016年2月1日施行 根据2023年1月20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23】第1号修正)第十七条 《河北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办法》(冀政字〔2019〕28号)第二十六条 定点医药机构 封存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情况复杂的,经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      
    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