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乐市城管综合执法领域行政征收事项清单(2024年版)

    发布时间:2025-01-17 来源:综合执法局
    新乐市城管综合执法领域行政征收事项清单(2024年版)
    序号 事项名称 实施依据 实施主体 行使层级 事项备注
    1 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复费
    《石家庄市城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第十八条“严格控制挖掘城市道路。确需挖掘城市道路的,应持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签准的有关文件,到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并按规定交纳道路挖掘修复费、保证金和交通管理费。...”
    新乐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 市级、县级  
    2 污水处理费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三十二条“排水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污水处理费。
       
    向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排放污水、缴纳污水处理费的,不再缴纳排污费。
        排水监测机构接受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委托从事有关监测活动,不得向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和排水户收取任何费用。”
    新乐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 市级、县级  
    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