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行政执法证件作废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7-20
关于行政执法证件作废的公告
根据《河北省行政执法证件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证件管理办法》规定,现将我单位因遗失等原因无法收回的行政执法证件(共2件),声明作废。
周伟峰,执法证号:03010216064,有效期至2026年06月07日;
陈立卿,执法证号:03010216062,有效期至2026年06月07日。
特此公告
新乐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周伟峰,执法证号:03010216064,有效期至2026年06月07日;
陈立卿,执法证号:03010216062,有效期至2026年06月07日。
特此公告
新乐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年07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