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乐市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用语指引
为规范执法人员的公务用语,保障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提高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水平,树立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良好形象,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努力营造和谐、以人为本的执法环境,结合新乐市农业农村局实际,制定本行政执法用语指引。
一、基本文明用语
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时应当依法执法,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做到严肃、认真,谈吐文明、语气亲和、用词恰当、礼貌待人,不得语言粗鲁,讲脏话。在具体公务活动中要使用“您好”“请”“对不起”“谢谢”“再见”等“十字”文明执法规范用语。
二、接打电话的文明用语
1.接电话:“您好!这是××单位,请问有什么可以帮您。”
2.来电举报:“请您详细谈谈情况,我将做好记录。”
记录完后:“谢谢您对新乐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支持,请留下您的姓名和联系电话,我们将尽快依法处理并告知您处理结果。”
3.来电找人:“请稍等,我找××同志接电话。”
“我就是,请问您是哪一位?”
“请问您有什么事?”
4.找人不在时:“您好,您要找的××同志不在(正在开会),是否有急事需要转告或请您待会再打来。”
5.对方打错电话时:“对不起,您打错了电话。”
6.向外打电话:“您好!我是××单位××(人),麻烦您请找××同志(职务)接电话,谢谢!”
7.通话完毕:“再见!”
三、接待群众来访的文明用语
1.有人来访:“您好,请坐。”
“请进。”
“请喝水。”
2.询问来意:“请问你贵姓?”
“请问有什么事(找哪位)”或“请问有什么事可以帮您?”
“请您不要着急,有事慢慢说。”
3.了解来意后:“请稍等,我马上给您办。”
“请别急,有问题慢慢讲。”
4.对方找错单位:“对不起,这是××单位,这里没有这个人”或“这是××单位,您找的人是在××单位,请您打电话(或到)××单位联系。”
5.对方要找的人不在:“对不起,××人有事外出,您可以直接打电话与他联系或者您有什么事我可以替您转告。”
“如果您不介意,我可以代劳吗?”
6.经办人不在:“对不起,负责这项工作的同志不在,您可以将材料留下,我转交给他。”
7.对方要办事项无法办理:“对不起,您的手续不全,请您补齐再交来,好吗?”
“很抱歉,您要办的事不符合规定,我们无法办理。”
8.对方提出意见:“您提的意见很好,我一定向领导转达,请放心。”
9.对方要办的事不属于本部门管辖:“对不起,您要办理的事项不属于我们机关的职权范围,请您直接到××机关办理。”
10.来访者告辞:“请慢走,再见!”
四、行政检查的文明用语
1.表明身份,出示执法证件:“你好,我是××单位执法人员××,执法证号××,这是我的执法证件,请查看。”
2.告知执法检查事项:“按照检查工作计划安排(或因群众举报),我们将对你(单位)的××情况进行调查(检查),请予以配合。”
“根据法律规定,你有义务回答询问并协助调查(检查)。我们将依法对询问和检查情况制作笔录,请你注意陈述的真实性。”
3.告知权利:“如果你(单位)认为在场的执法人员与你(单位)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的,你有权申请回避。”
4.要求对方介绍情况:“请介绍一下你单位关于本次执法检查内容开展的相关工作情况。执法检查中,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要求,确保本次执法检查透明、规范、合法、公正。”
5.勘验(检查)现场时,明确告知现场勘验(检查)的事项:“根据《XXX法》第XXX条规定,我们正在进行现场勘验(检查),请你配合协助。”
6.要求对方提供有关资料或证件时,应清楚告知所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及所要检查的资料名称:“根据《XXX法》第XXX条规定,请你提供××证照(执照、许可证、资质证书、人员证件及其他有关文件等资料),对涉及你单位商业秘密的,我们将依法为你单位保密,请予配合。”
7. 执法检查时,准确无误地告知执法检查的事项、依据,以及行政相对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应当履行的义务。涉及案件定性的问题,凡未经查证属实,不得向行政相对人发表结论性意见:
“现在向你询问有关问题,我们依法对询问情况制作笔录,请如实回答。如果你不如实回答,你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我们现在进行录音(或录像)取证,请如实回答。若你不如实回答,你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现对××进行抽样取证,请你配合。这是抽样清单,请你签字确认。”
8.制作《现场检查笔录》和《询问笔录》,应要求当事人签字确认。如遇到当事人有不识字或其他阅读障碍时,应当场将《现场检查笔录》和《询问笔录》内容宣读给当事人听,并注明情况:“这是《现场检查笔录》和《询问笔录》,请仔细核对,如果你认为笔录不全或者有错误,可以要求补正。如果没有异议,请在此处签字确认(无书写能力的,请当事人按手印)。”
如遇当事人拒绝在有关执法文书上签字,应告知拒绝签字后果,并注明情况:“请你再次考虑是否在文书上签字,如果你拒绝签字,我们将记录在案,并依法处理。”
9.发现违法行为或者隐患,可以当场纠正的,应当予以当场纠正:“现在请按照规定停止××活动。”
10.如发现的问题需整改,应向当事人(单位)说明:“对你(单位)检查后发现了×项违法行为,我局依法现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你(单位)应当按照《责令改正通知书》上的时限要求依法进行整改。请你(单位负责人)确认,如无异议,请签字。”
11.当事人妨碍公务时,应告知对方不得妨碍公务,并告知具体法律后果:“请保持冷静!我们是××局执法人员,正在依法执行公务,请你予以配合。如果你(单位)继续拒绝我们监督检查的,根据《XXX法》第XXX条,我们有权对你单位处以××的罚款。”
如果有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应告知当事人法律后果:“若你继续以威胁方法阻碍我们执法,将有可能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XXX条,涉嫌妨害公务罪,会受到刑事处罚。”
12.执法检查完毕时,应向对方的配合表示感谢:“谢谢!”
“谢谢你的配合,再见!”
五、行政强制或证据保全的文明用语
1.根据情况,需要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场告知当事人(单位)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经检查,你(单位)有××现状(违法行为),违反了《XXX》第X条第X款(项)规定,根据《XXX》第X条第X款(项)的规定,我局现决定采取××强制措施,在此期间,你(单位)不得销售、转移、损毁、隐匿上述财物。你(单位)负有保管责任,如证据灭失或转移,将承担法律责任。”
2.查封、扣押涉案物品时,应当会同当事人(单位)对拟查封物品的具体情况认真清点核实和确认:“这是我们制作的《查封(扣押)决定书》与《物品清单》,请你按照《查封(扣押)决定书》与《物品清单》的内容,仔细清点核实和确认。如果没有异议,请你在《送达回证》上签字确认。”
3.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本局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证据:“为查清××事实,××为有关证据,我们将依法对××物品进行登记保存,请予以配合。这是《证据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及《物品清单》,请仔细核对,如无误,请在此处签字。”
4.当事人(单位)对行政强制措施有争议时,应告知其依法享有的救济权利:“如果你(单位)对我局查封扣押决定有异议,请在接到《查封扣押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人民政府或者××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不停止本决定的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5.因案情重大、复杂,需要依法延长查封扣押期限的,应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制作《延长查封扣押期限决定书》并送达当事人:“你好,依据《××法》第××条规定,我们对你单位的涉案物品延长查封扣押期限。这是《延长查封扣押期限决定书》,请你核对后,在此处签名。”
六、行政处罚的文明用语
1.调查取证时,调取原始凭证有困难的,可以调取复印件,并要求出具证据的当事人(单位)签名或者盖章:“你好,为了查清××案情,需调取××文件,这是××文件的复印件,请你核对后注明此件与原件核对一致,并在此处签名(或盖章)。”
采取抽样取证的,应仔细核对,并要求被抽样取证单位现场负责人签名,制作《抽样取证凭证》:“你好,依据《××法》第××条规定,我们对你(单位)的××进行抽样取证。这是《抽样取证凭证》,请你核对后,在此处签名。”
2.行政处罚决定作出之前,应向当事人(单位)告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依据、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以及当事人享有的陈述和申辩权利等:“现查明,你(单位)存在××行为,违反了《XXX》第X条第X款(项)规定,根据违反了《XXX》第X条第X款(项)规定的规定,我局拟作出××的行政处罚。这是《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听证告知书》),请你签收。如果你没有阅读能力,我们可以向你宣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你(单位)对以上处罚意见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如果你对以上事实、依据和处罚意见有不同看法,现在可以进行陈述、申辩。”
3.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的,应制作《陈述申辩笔录》,要求当事人签字确认:“我们就××一案听取了你(单位)的陈述申辩,这是《陈述申辩笔录》,请仔细核对,如无误,请在此处签字。”
4.对行政相对人的陈述、申辩意见进行复核时,要告知当事人是否采纳的理由和依据:“经过复核,我们认为你在陈述、申辩时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证据成立(不成立),决定予以采纳(不予采纳)。”
5.符合听证程序的,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如果你对我局拟作出的本次行政处罚决定有异议,请你在接到本告知书之日起5日内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逾期不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6.行政处罚决定作出之后,应向当事人(单位)准确无误地告知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处罚决定,并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应当在7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或者其他的法定受送达人:“经查实,你(单位)有××行为,违反了《XXX》第X条第X款(项)规定,根据违反了《XXX》第X条第X款(项)规定的规定,我局现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这是《行政处罚决定书》,请你在《送达回证》上签字确认 。”
7.告知当事人(单位)依法享有的救济权利和救济途径:“如果你对我局本次行政处罚决定有异议,请你在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人民政府或者××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
8.当事人(单位)要求减免处罚时,应说明无法满足对方要求的原因:“对不起,我们这是按××的规定处理,我们无权对你的违法行为减免处罚,请你谅解。”
9.当事人(单位)拒收《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等文书时,应明确告知拒绝签字后果:“由于您拒绝签收《行政处罚决定书》,现在,我们按有关规定将文书留置送达,并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案。”
10.依法向银行交纳罚款的,要明确告知行政相对人交纳罚款的地点和期:“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请你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名称和地点)缴纳××元。”
11.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单位)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诉讼,也不履行有关行政处罚决定,应催告当事人履行并送达《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告知履行内容、期限和后果:“我局于××年××月××日对你(单位)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也未按规定履行,现向你(单位)进行催告,请你(单位)立即履行××行政决定。如你(单位)不履行,我局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