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乐市农业农村局2026年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6-05-15 来源:农业农村局

    新乐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

    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有机结合,提高双随机抽查的精准性和靶向性,根据《新乐市2026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新乐市2026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新乐市农业农村局决定组织开展2026年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特制定本方案。

    一、牵头部门及配合部门

    牵头部门:新乐市农业农村局

    配合部门:新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安排

    2026515日至831日。

       、抽查事项内容

    新乐市农业农村局:种子生产经营企业监督检查;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检;对农药产品抽查;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畜禽定点屠宰厂、点质量安全管理状况的监督检查;对种畜禽生产经营的监督检查;对销售、推广未经审定或者鉴定的畜禽品种的监督检查;对畜禽遗传资源的监督检查;对畜禽养殖场的监督检查;违反生鲜乳收购许可证要求的监督检查;无害化处理场所的监督检查。

    新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事项检查;生产、流通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价格行为检查;广告行为检查;商标使用行为的监督检查。

    、抽查对象范围及比例

    (一)抽查对象范围农业生产资料生产销售;定点屠宰行业;种畜禽生产经营行业;生鲜乳收购行业;无害化处理行业。

    (二)抽取比例:按照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等级抽取涉及行业比例不低于3%

    、名单抽取及派发

    (一)新乐市农业农村局通过“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从检查对象名录库抽取确定被检查对象,由“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自动派发到各监管部门,由各监管部门的管理员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比对和确认。

    (二)各监管部门通过“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对被检查对象进行认领,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进行匹配编组。

    (三)被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确定后,由“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随机匹配,自动生成一户企业一份随机抽查联合检查记录表(简称“一企一表”),并自动派发到执法检查人员(可直接在APP端查看),实施检查。

    、组织实施

    (一)任务分工

    1.本次联合抽查由新乐市农业农村局牵头,纳入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的有关部门为:新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有关部门具体落实本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

    2.随机抽取的执法人员,无法独立完成专业抽查事项的,由执法检查人员所在部门选派专业人员协助指导完成工作。

    (二)检查方式

    1.现场检查一般采取信息比对、实地核查等方法;

    2.通知检查对象,电话通知或下达检查通知书,告知被检查对象检查内容及需要检查对象配合的事宜。

    3.对企业进行实地核查时,应当出示相应证件,检查人员应当填写“一企一表”,并由被检查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确认;被检查对象拒绝签字的应当在“一企一表”上如实记录;以上操作可在“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手机APP上完成。

    (三)抽查结果公示

     执法检查人员要自完成“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在“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完成录入、审核,抽查结果由系统完成数据交换自动归集到市场主体名下,通过“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自动交换到“国家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向社会公示。

    (四)后续结果处置

    各部门要根据职责和管辖权限,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线索,及时依法处理或移交有关部门,并在20个工作日内将后续处置结果录入“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中“后续处置”模块,确保后续监管到位,形成监管闭环。

     、工作要求

    (一)明确工作职责,做好组织保障。加强对“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牵头部门做好牵头工作;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系统抽查任务的业务指导强化组织保障、机制保障、经费保障,确保各项措施有序推进。

    (二)周密制定计划,认真抓好落实。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政府统一部署,积极筹划,精心组织,加强宣传,认真制定具体工作方案,严格按照《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要求,按时完成各项检查工作。

    (三)落实“应联尽联”,提高检查效率。牵头部门的执法检查人员负责组织协调管理,统一安排检查日程、检查方式,组织实施联合检查。其他部门检查人员应各司其职,配合、服从安排,分工协作完成检查任务,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减轻企业负担。

    (四)寓监管于服务,减轻企业负担。在联合抽查工作中,各有关部门要注重服务与监管相结合,检查人员在监督检查工作中要严格遵守廉政纪律,依法行政,切实增强检查活动的集约性、简便性与有效性,避免增加企业负担。同时要增强服务意识,把上门检查与上门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主动接受企业咨询,为企业解疑答惑。

    (五)按时公示结果,促进信用监管。联合抽查工作要做好检查结果的公示,严格按照《新乐市2026“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及时录入并公示检查结果。同时,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处置,及时回填后续处理结果,形成完整闭环

     

     

     

                                  新乐市农业农村局

                                    2026515

     

     

     

     

     

               2026年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情况统计表

     

    随机抽查企业(户)

    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人次)

    涉及检查部门(个)

    检查项目(个)

    抽查结果

    抽查结果处理

    现场解答疑难问题(个)

    发现问题事项(项)

    发现问题企业(户)

    责令改正(户)

    应列入异常(户)

    涉嫌违法立案调查(户)

     

     

     

     

     

     

     

     

     

     

     

     

     

     

     

     

     

     

     

     

     

     

     

     

     

     

     

     

     

     

     

     

     

     

     

     

     

     

     

     

     

     

     

     

     

     

     

     

     

     

     

     

     

     

     

     

     

     

     

     

     

     

     

     

     

     

     

     

     

     

     

     

    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