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乐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新乐市教育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30 来源:教育局

     

     

     

     

     

     

     

    新教发202516

     

    新乐市教育局

    关于印发《新乐市教育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

     

    各相关股室:

    根据《河北省随机抽查其他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5年版)》,结合我市教育实际,我局制定了《新乐市教育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5年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各自职责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新乐市教育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5年版)》

           新乐市教育局

            2025年4月25日

     

    新乐市教育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5年版)
    序号 抽查类别名称 事项名称 事项类别 检查
    主体
    检查依据 检查方式 检查内容及要求 备注
    1 对校园安全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 对校园安全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 重点检查事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 《河北省学校安全条例》第六条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监管责任和学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2 教师培训工作检查 教师培训工作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第十一条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开展情况  
    3 校外培训机构检查 校外培训机构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第五项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网上巡查、听取汇报、组织座谈、个别了解 办学行为是否规范  
    4 对文艺、体育等专业训练的社会组织自行实施义务教育的检查 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批准招收适龄儿童、少年进行文艺、体育等专业训练的社会组织,保证所招收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情况进行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四条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批准招收适龄儿童、少年进行文艺、体育等专业训练的社会组织,应当保证所招收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自行实施义务教育的,应当经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