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乐市金融指导员制度实施方案解读

    发布时间:2025-02-27 来源:政府办公室

    新乐市金融指导员制度实施方案解读

     

    一、起草背景

    按照石家庄市以及市委、市政府加快推进乡村振兴的部署要求,为深入推进农村、社区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防范化解各类金融风险,充分发挥驻各银行业 金融机构优势,选派一批金融指导员到乡镇街道、村 社区开展工作,助力乡村振兴,进一步夯实金融支农、 惠农基础,破解普惠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难题,特制定本方案

    二、“金融指导员”选派

    金融指导员应具备政治素质高、遵纪守法、作风优良;业务素质好,熟悉各类金融产品、金融政策和业务办理流程;服务意识强,具有一定的发现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能够及时预警研判各类金融风险。

    通过选派金融指导员”, 全市的村社区进行分包,一名金融指导员可包联服务一个或多个村社区),确保每个村社区至少有一名金融指导员包联服务。

    在确保涉农银行机构参与的前提下,动员驻新银行机构广泛参与,科学分布银行力量,要有所聚焦,实施银行分包乡镇,确保金融指导员包联服务全覆盖。

    三、重点工作

    (一)积极开展融资需求调研。主动对接辖区企业、农 业经营主体,收集基层金融服务需求信息;主动挖掘、服务有潜质的企业,协助其办理投融资等贷款业务,协助企业降低融资成本,为其提供个性化、快捷的金融服务,保持紧密联系,跟踪融资成效;及时向所在单位反馈融资需求信息,推动金融机构因地制宜开发金融产品。

    (二)开展金融政策解读、金融产品宣传推介。搭建金融和农业农村的桥梁纽带,宣讲各项金融政策和金融机构开发的金融产品,将适用的金融产品推介给辖区企业、农户和农村经营主体,推动辖区企业、农户和农业经营主体与相关金融机构的有效对接和务实合作。

    (三)配合做好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要和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相衔接,共同做好脱贫人口小额信贷需求摸排、政策宣传等工作,实现应贷尽贷。

    (四)预警研判各类金融风险。积极开展非法金融活动的咨询、宣传、服务等活动,对属地发现的各类金融风险线索,会同公安部门及时进行风险研判,涉嫌非法集资的,第一时间上报属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上级部门依法依规处置。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统筹推进。建立定期沟通、会商工作机制,梳理汇总工作情况,研判解决相关问题,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开展,及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问题。各有关责任银行要加强领导,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强化工作落实,确保工作成效。

    (二)强化任务落实。结合区域实际,紧紧围绕当前金融工作重点,从完善机制、强化举措等方面加大工作推进力度,指导督促各乡镇街道 在各村社区明确1名工作人员积极对接、协助金融指导员及时、顺畅开展工作,全力推动金融指导员制度落细落实,切实提升金融服务质效。

    (三)强化宣传引导。积极做好前期推广和后期宣传工作,通过政务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同步进行宣传,及时总结经验做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扩大金融指导员服务影响力。

     

    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