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乐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6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教发〔2026〕3号
新乐市教育局
关于印发《2026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业务股室:
现将《新乐市教育局2026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2026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新乐市教育局
2026年3月9日

新乐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6年3月9日印发
2026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部署要求,持续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提升监管效能,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全面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市监信规〔2024〕5号)及《石家庄市2026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及目标
(一)强化部门联合抽查效能,全面推行“一业一查”部门联合模式,切实减少涉企检查频次。
(二)深化信用风险差异化抽查,常态化运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提升监管精准性和效能。
(三)进一步严格工作标准和流程,规范抽查行为,回应经营主体和社会关切,有效防止多头检查、重复检查。
(四)牢固树立寓服务于监管的理念,在抽查检查过程中开展政策宣讲和合规指导。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强化基础支撑。依托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以下简称“省监管平台”),根据教育部门职责,做好基础数据维护与使用。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情况以及机构职能调整,及时认领、更新本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动态调整完善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确保“应纳尽纳”。利用“省监管平台”中的分类标注功能,对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实施精准标注,为精准抽查和匹配提供支撑。
(二)深化联合监管。健全完善长效联合抽查机制,按照“能联尽联、能合尽合”原则,强化部门协调联动。以省、市“一业一查”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为指导,以科学合理有效联合为前提,结合教育实际,不断充实、细化、完善本部门“一业一查”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制定本部门“一业一查”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主体库及检查人员库。
(三)着力提升监管效能。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相结合,以制定年度随机抽查计划为抓手,将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结果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深度融合,运用信用风险分级分类开展的抽查次数占抽查总次数的比例不低于100%。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通过大数据分析、重点指标监测等手段,加大对抽查检查结果的运用,探索推进信用风险监测预警,在预判式监管上实现新突破。
(四)规范随机抽查工作程序。严格计划管理,科学合理制定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及时向社会公开,并按照年度抽查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对未列入年度计划但实际工作需要开展的抽查,或已列入但需要调整的抽查计划,严格履行相关程序,调整并公示后方可开展。规范抽查行为,认真落实《河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要求,严格工作流程和标准。检查人员要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严格执行“扫码入企”规定,规范填写检查记录表,做到全程留痕、责任可追溯。健全随机抽查后续处置机制,实现监管闭环,抽查结束后,要及时公示检查结果;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处理;对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加强与信用监管衔接,对抽查发现违法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增强随机抽查的震慑力。
(五)增强服务意识。推行服务型监管,在抽查检查中主动开展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提供合规指导,帮助经营主体防范风险、整改问题。积极回应被检查主体诉求,提升监管服务温度和效能。
(六)加强宣传培训。认真总结提炼工作经验,通过多种渠道宣传“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政策和成效,提升社会认知度。常态化开展业务培训和系统操作培训,重点加强联合抽查、信用分类应用、非现场检查等能力的培训,提升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于构建新型监管机制、提升监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健全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细化工作目标和推进举措,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为全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做出积极贡献。
(二)认真履职尽责,强化责任担当。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按照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主动开展工作。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协同促进,合力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三)加大督查力度,强化跟踪问效。健全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效果评估机制,不断完善对随机抽查工作全流程的管控,积极推行随机抽查回访机制,提升随机抽查中的问题发现率,提高随机抽查的工作效能。坚决克服现场检查走过场、结果录入审核把关不严、结果录入错误和超期录入等不认真履行职责的现象。在抽查工作中,要严格遵守廉政纪律,依法行政,切实增强检查活动的集约性、简便性与有效性。检查过程中,严肃工作纪律,不得妨碍监管对象正常的教育教学活动,不得索取或收受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对工作中失职渎职和违纪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